地租他人要小心 堆廢溶劑地主法辦

地租他人要小心 堆廢溶劑地主法辦

地主要小心了,如果你為了賺租金而把地租給不肖業者堆置有毒廢物,小心吃上官司,台南市環保署就在官田區查到上千桶,數量近40萬公升的廢溶劑,地主聲稱是承租人堆的,對方只付2個月的租金就不見人影,不過環保局認為地主知情,因此依廢棄物清理法,將他移送法辦。

地租他人堆廢溶劑 地主法辦

台南市環保局人員主動追查到官田區嘉南段這塊土地上,堆放了一大堆的桶子,除了有大型的塑膠桶之外,還有鐵桶,數量高達上千桶,裏頭裝的都是廢有機溶劑,有些已經外漏出來,污染土地。

穿黃色上衣的就是地主,但他把責任推給承租人,地主聲稱是1名魏姓男子向他承租土地,付了2個月24萬就不見人影,但堆放廢棄物已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罰金,代價可不小。

環保局在8月初就曾經查到同一個地主在學甲區的土地,也違法堆放廢棄物,而查獲的這批鐵桶外觀字樣也已經遭人塗漆,有企圖替上游廠商掩護之嫌。

環保局也呼籲地主,一旦發現土地遭人堆置廢棄物,最好主動通報,如果為了賺租金,一旦被查到可是會吃牢飯的。(民視新聞 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

官田區查獲上千桶廢溶液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在官田區嘉南段空地查獲不肖業者以人頭戶租地,堆置不明強鹼廢溶液上千桶且散發強烈溶劑異味,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今天將薛姓地主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表示,近半年來至少有3起相關案件,多半的農民地主因無詳細詢問承租人使用土地用途而誤觸法,違反廢棄物相關法令,可處1年以上徒刑或新台幣300萬以下罰金,提醒民眾要留意。【聯合報╱記者呂筱蟬/即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