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售地增『自償率』 非推動公共建設正道

重劃售地增『自償率』 非推動公共建設正道

規劃推動各項公共建設,自是政府天職,而使這些建設實際成形,當然需要龐大經費。只不過,這些年因為諸多因素,官方財政困窘,然而公共建設仍須推動,因此近期我們常聽到BOT,就是政府經費不足,需靠這類制度吸引民間資金投入建設開發;近期則又有所謂PFI,也是『系出同門』。

公共建設經費短缺的情況,到底多嚴重?根據今日相關報導揭露,經建會昨日通過的102年重大公共建設預算僅1,750億元,創近十年新低,而且自102到105年的預算缺口極大,依序是761億元、1,322億元、994億元及867億元。

經建會管考處表示,未來四年公共建設經費預算缺口甚大,是適逢建設高峰期,加上歲入無法大幅增加所致,因此未來推動新計畫時須從長計議;且為降低財政壓力,經建會近年已要求各部會提計畫時,要提高「自償率」,或儘量以自有基金先支應。

什麼是「自償率」?簡單說,就是建設完成後的經營績效;以捷運建設來說,是規劃未來潛在的載客量。自償率太低,代表建設計劃可能不符預期效益,可行性偏低,往往會被打回票。而目前地方政府提高建設自償率的方式,不是前面提到,單純向民間籌資的BOT或PFI,幾乎都是地目重劃,標售土地、換取資金,甚至把售地所得先計算進來。現在財政部推動的國有地活化,本質上也雷同。

根據住展企研室觀察,這種預先納入售地所得,提高自償率的操作方式,以桃園捷運綠線(計劃本身)及其行經之八德擴大重劃區(售地)為代表。而規劃設在新站特區內(板橋車站旁),根據報導,剛重啟推動的大台北新劇院,據了解也是透過都市計劃變更之方式,讓投資案部分區塊可開發住宅,而非原本純商業用途。

透過都市計劃變更地目,或以活化資產為名,增加開發價值,順利把土地標售出去,獲得建設經費,這點無可厚非。然而台灣近年人口及經濟結構變遷,這座蕞爾小島,是否還需要這麼多的新都市計劃或地目變更?更是值得深究的議題。

再回到建設經費,主要應來自稅收,現在卻連向民間籌資都發生困難,得靠賣(公有)地才能順利籌得建設經費,這點實有可議之處。據此,目前政府推動公共建設,絕非『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而是陷入一種『惡性循環』:

現行稅基與稅制有許多需檢討處,不動產稅制更是如此,官方卻始終不認真面對,光是推個證所稅,就搞得烏煙瘴氣。投鼠忌器之下,只能把腦筋動到土地上;接著變成到處都有重劃區,每個地方政府都搞土地標售,且都有一套前景一片光明的建設擘劃配合,而這些新興區域的計劃人口總和,竟然已超過目前台灣總人口數!由此出發,很顯然地,透過售地來提高計畫自償率,絕不是推動公共建設的正常、正確之道!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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