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文林苑事件,台北市政府已提出「台北市版」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而內政部也提出9項新的執行策略,將檢討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地方政府,遴選專業團隊協助並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初步規劃會因不同狀況分類,而設有不同的都更同意門檻,預計於5月底前完成修法作業。
都更9項新策略 同意門檻視狀況不同
文林苑事件引爆都更爭議,台北市提出9/10都更同意門檻等修法提案,成為立委江啟臣、吳育昇質詢重點,內政部長李鴻源答詢時表示,台北市版可以做為參考,會再經法規會、行政院會討論後定案。
李鴻源也強調,各縣市如有不同版本也可以納入討論,但是都更狀況不同,例如有海砂屋等,不論是9/10或8/10,門檻也應該不一樣,政府主導的同意門檻則應該較低。
內政部預計將召開6次座談會,討論修法作業,營建署長葉世文指出,內政部會做通盤檢討,修正層面會比台北市版更為廣泛,條文研修作業,會在5月底之前完成。
針對文林苑事件中的王家房屋問題,葉世文表示,未來可以考慮以都市更新措施,以遷移房屋代替折除的方式處理。
內政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都市更新政策之執行與檢討」專題報告,李鴻源表示,內政部將出9項都市更新新的執行策略,除了要檢討招商與程序法源依據,會補助住戶採整建維護方式,自行擬具計畫實施都更。
此外,未來也會活化屬於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的土地,和檢討整合閒置營區、工業區轉型、各部會列管閒置土地、國有地再開發;未來北部地區要採取兩個並重原則,一個是重建與整建維護,另一項是投資、自主更新並重。
內政部也規劃組成都市更新聯合輔導小組,並要借重建築經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輔導轉型成立「都市更新代辦實施機構」,以協助住戶推動都市更新;未來也會選定適當公有土地,持續興建合宜住宅。欣傳媒|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
都更條例修法 政府發動都更門檻低
內政部長李鴻源2日提出都更政策檢討,都更條例修法輪廓浮現。他說,未來發動都更案同意的比例,應視情況「分級分類」,如台北市華陰街窄巷商圈火災、海砂屋危樓,與文林苑案的都更施行門檻都應不同,原則上建商發動都更的門檻高,政府發動有公共利益及公安考量的門檻低。
李鴻源與營建署長葉世文都說,都更條例因全國適用,修法內容會超越台北市政府版本。修法方向幾已定案,如提高代為拆除門檻、刪除強制徵收規定、未來成立財團或公益法人的都更機構將正式入法,都更同意書出具的時間點、地主退場機制及建置公益的都更e化平台等。【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即時報導】
新版都更條例 加強政府輔導自辦都更
都市更新議題因為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的爭議受到關注,有立委指出,很多老舊社區需要都更,卻因為地段價格差,不被建商青睞。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居民自辦都更是未來的重要發展方向,內政部會在這次都更條例修法,設專責機構輔導居民自辦都更。
內政部長李鴻源二號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都更政策的執行與檢討。李鴻源答詢時坦承,民眾自辦都更是未來都市更新的重要方向,但政府輔導的成功案例很少,內政部會在五月底前將《都市更新條例》修法草案送交行政院,當中會強化政府輔導民眾自辦都更的機制,以都更基金補助規劃更新的費用,透過專業諮詢機構協助民眾。
李鴻源:『在我們新的版本裡面,有一個政府發動的機制,我們會對不同的門檻,會有不同的界定,我相信在新的法裡面,一定會反映這樣的精神。』
另一方面,李鴻源指出,都更案有不同類型,有的是急需改建的危樓或海砂屋,有的是有安全疑慮的老舊狹窄巷弄,新版法案會根據不同的類型訂出不同的住戶同意比例門檻。
至於台北市政府透過立委提案修法,希望改由法院執行強制拆除都更戶,內政部並不同意,認為地方政府自己有拆除大隊,由法院執行強拆只是不想成為拆遷戶指責的箭靶。中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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