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期內電價調漲 房東不得跟漲

租約期內電價調漲 房東不得跟漲

電價調漲即將在五月十五日上路,不少租屋族近日紛紛接獲房東告知,指稱電費計價方式將跟著調整,漲價勢在必行,引發房客哀哀叫;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認為,房東、房客間若簽訂有租賃契約,明訂電價收費標準,那麼房東自行調漲電價的行為已違反民法,不合理。

自行在外租屋的上班族蔡小姐說,這陣子突然接獲房東告知,指稱電價即將調漲,原本每度收費四元的電費,可能要調漲每度加收五毛或一元;但蔡小姐發現,台電調漲電價的規劃,以用度一百一十一度至三百三十度的級距估算,非夏月與夏月電價平均下來,每度收費都在三.五元內,質疑房東趁勢漲價。

租屋電費計算

夏季來臨,常開冷氣用電量增加,房東與房客針對夏月電費的計算常發生爭議。

王姓男大學生也反映,房東近日通知要調漲電價,從原本每度三.五元計價,調漲為四元,但他認為裝的是獨立電錶,每兩個月用電量只有兩百多度,對照電價調漲新制,每度收費三.五元在合理範圍內。

但房東卻告訴王同學,租屋雖裝設獨立電錶按錶計費,但房子是隔成一間間套房出租,用電人數多,容易超過累進費率,電用得比一般小家庭兇,電費當然比較貴。

依租賃契約 房東不得哄抬電費 自調電費 恐違反民法

對此消保官李大鵬表示,房東、房客間多半簽訂有租賃契約,明訂電價收費標準,若房東逕自調漲電費價格,已違反民法規定。他舉例,如果今天租屋族薪水被減薪,難不成可要求房東降租嗎?因此電費漲價絕對不是房東說了算。

但李大鵬強調,房東與房客之間的租屋糾紛,必須在房東以租屋為業,被視為企業經營者角色的前提下,消保官才有辦法受理案件介入處理,並不負責個人與個人的消費爭議。自由時報〔記者潘杏惠/新北報導〕

租屋避糾紛 延伸閱讀

租屋旺季 租約陷阱多 契約水電問題看仔細

租套房隔間多 電費容易高 獨立電表降低爭議

房租報稅上限12萬 契約寫不可申報無效力

合租房屋防友人先退租 契約個別簽

避轉租屋 看清二房東3要素

避免租到法拍屋 簽約看稅單謄本

電梯大樓1樓獨立門戶 管理費應如何分攤?

公寓分租收益好 隔間須申請 分租套房 租屋公約不可少

暑假學生換屋潮 租屋殺價有撇步

租期內解約 須1個月前告知 降低違約金額

租屋契約談妥 事後要求增設配備 房東有權拒絕

租屋管理費 房東房客可協議 損壞修繕房東須負責

租屋協議事項 合約註明才算數 租屋契約注意事項

學生租屋糾紛 提前解約最大宗 學生租屋10大爭議

學生校外租屋 遠離3種房 租屋安全認證有保障

租屋糾紛 提前解約居榜首 學生校外租屋停看聽

不定期租約 雙方沒保障 契約+公證 租屋少糾紛

租約送公證 別怕房客賴帳不走

租屋 房東漲租原因多,雙方契約約定詳細擬,確保權益少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