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胡志強應該很慶幸,他當了十年的市長,還留在這個位子上,所以,面對中港路積弊已久的交通問題,他不至於淪落到以卸任市長的身分,看著現任的市長兩手一攤說:「真不知道前任市長,是怎麼做的?」
但胡志強也實在很倒楣,當每一個「第一任」的市長,都可以誇誇其談,擘劃其偉大的政見及新政藍圖時,只有他,沒有任何「新手上路」的空間及時間,經常性的,要面對其「過去十年」的政績檢驗。
這種矛盾性及衝突性,就反映在,如果說,他是第一任的市長,他要做個「全世界最先進的『塔』」,口袋又不是沒錢,有何不可?而他想要推動一個替代性的大眾運輸方式,由BRT先行,再邁向MRT,又為何不行?
但偏偏,因為他是一個「十年市長」,十年施政還只能做BRT,只會談「台灣塔」,那當然,人民心中自有一番感受。
要跳脫這個矛盾與衝突,不妨先設想,「胡志強還能再連任嗎?」如果胡志強只剩下三年的任期,真的很想看看這二筆預算萬一通過之後的結果?如果真的成功了,起碼他還能為這個「台中市有史以來任期最久的市長」,留下最後「拉尾盤」的「爭氣之舉」。
但如果失敗了,他當然就不可能成為「十七年的市長」,面對失敗的BRT,大而無當的台灣塔,自然就有下一任的市長,等著「檢討前朝」的「漏氣之作」。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