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修正 娼嫖都罰3萬 台灣年嫖3千萬次

社維法修正 娼嫖都罰3萬 台灣年嫖3千萬次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授權地方政府設置性交易專區,專區內性交易娼嫖都不罰,專區外性交易娼嫖都罰,最高可各罰3萬元。但《蘋果》昨調查,全國22縣市除了基隆市表示要徵詢全市意見再決定,其他21縣市全部拒絕設性專區。由於新法後天(下周一)即生效,依目前全國根本無性專區的實況,亦即後天起全國娼嫖全面開罰!

性專區內性交易娼嫖不罰

《社維法》修正案昨通過,性專區內性交易娼嫖不罰,但目前全國無縣市要設立,未來只剩11家公娼是合法。

未修法前,《社維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原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最重可拘留3日或罰3萬元,但此罰娼不罰嫖條款因違反《憲法》平等原則,2年前遭大法官宣告違憲。立院昨趕在明天條文失效前表決通過,並火速送總統府公告施行。

立院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警政署盡速訂定取締裁罰基準,並在新法實施3個月內積極宣導。

台灣年嫖3千萬次

警政署副署長林國棟表示,新版《社維法》將在公布後3天生效,這兩天警政署會將裁罰原則發函給各分局,宣導期間嫖客被抓裁罰3萬元,但將視情節輕重酌予減輕罰鍰,宣導期滿將依法開罰。內政部長江宜樺說,未來將依初犯、屢犯等情況訂出罰鍰標準,預計2到4周就可出爐,宣導期內娼、嫖任一方若為身障、低收入戶等弱勢,會減輕裁罰。

目前我國公娼有11家、49人,分布在宜蘭、桃園、台中、台南、澎湖5縣市,修法後公娼不受影響,可繼續營業,除公娼外,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估計,台灣每年嫖客約3000萬人次,性產業年產值至少600億元。

不滿性交易除罪化

日日春協會不滿性交易除罪化跳票,昨在立院大門前演出行動劇,諷刺政府是白嫖的奧客!

僅基隆市未做決定

江宜樺昨解釋,《社維法》修法,授權縣市政府因地制宜規劃管理性交易專區。內政部官員說,修法後專區內娼嫖、媒合者(皮條客)都不罰,專區外娼嫖都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媒合性交易可處3日以下拘留,併處1萬到5萬元罰鍰,情節重大可加重拘留到5日;另外,流鶯在專區外公開場合拉客,最重也可罰3萬元。

《蘋果》昨調查,全國22縣市僅基隆市說要問全體市民後再決定,其餘全不贊成。新竹、苗栗、澎湖、金門等縣以民風純樸,明確拒絕;宜蘭、南投縣稱要全力發展觀光,不適宜染黃。雲林縣府主管痛批:「何不請中央在博愛專區設示範區,供地方觀摩再說。」

江宜樺說,雖有人認為會沒有地方政府願意設專區,導致新法「看得到吃不到」,但也有人認為有法源後,就會有人要求縣市政府或遊說民代設專區。

他表示,有非法性交易問題的地方政府應面對問題,沒這種問題的縣市就不必特別設專區。他強調,內政部下周將邀地方政府討論專區設置問題,不希望地方政府半年、一年都沒動作。

日日春呼籲都不罰

昨由婦團組成的「罰嫖不罰娼」反性剝削聯盟,及要求「娼嫖都不罰」的日日春協會,都到立院抗議,且都不滿修法結果。反性剝削聯盟高喊:「政府帶頭當老鴇,無恥!」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說,荷蘭紅燈專區已淪為人口販運溫床,政府卻仍不願朝重罰嫖客的瑞典模式修法,反而繼續罰娼,「女性人權倒退30年!」

「皮肉錢挹注國庫」

台北市女權會祕書長高珮瑾也質疑,若僅有某一縣市同意設置專區,所有娼嫖全湧入,該縣市警力根本不夠,且若性交易合法,為何又要在專區內外有不同標準,內政部「想藉由性專區,用女人皮肉錢挹注國庫,無恥之至!」

日日春協會則不滿性交易除罪化跳票,昨在立院門前演出行動劇,質疑地方政府不願設專區,修法看得到吃不到,並高喊「國民黨設(專區)了兩年設不出來,是白嫖的奧客!」

性專區各縣市看法

性專區各縣市看法

對於無專區但開罰迫在眉睫,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內政部堅持設專區,但連裁罰標準都還沒出爐,根本是倉促立法。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要求政府在專區還沒出現前,不可開罰,內政部應限令縣市政府半年內設專區。

地方政府措手不及

長期研究性工作的的中山大學社會系代主任陳美華說,內政部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卻沒給地方政府充分時間規劃、設專區,匆匆修法三讀通過,地方政府根本措手不及,這樣的修法很荒謬,這是中央政府怠職。

第80條修法重點

設置性交易專區
.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規劃管理性交易專區。
專區條件
.市區只能在商業區,不得在住宅區或住商混合區。
.郊區限於遊憩用地,不包括兒童或青少年遊憩場。
.要與學校、寺廟、教堂等保持適當距離。
.性交易場所與性交易服務者,都須申請執照。
.不得在公共場合有廣告行為。
專區內免罰
.性交易雙方、媒合性交易者,都免罰。
專區外都要罰
.性交易雙方,處3萬元以下罰鍰。
.意圖與人性交而拉客,處3萬元以下罰鍰。
.媒合性交易者,處3日以下拘留,併處1萬到5萬元罰鍰,情節重大可拘留5日。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綜合報導】

性交易專區地點設規範 遠離文教住宅區

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今天(4日)在立法院完成三讀。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各縣市的性交易專區劃設有一定規範,將與文教及住宅區保持距離,避免影響民眾的居住品質。內政部也將儘速邀集中央各部會及各地方政府代表就相關配套措施及細節進行研商。

江宜樺表示,性交易專區的劃設有一定規範,將限制只能在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的遊憩用地範圍內;且為了避免對民眾居住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也必須與學校、寺廟、教會等宗教建物設施保持距離。另外,在專區內的性交易場所應依法登記及申請執照,否則不得隨意經營。

外界質疑地方政府如果不設置性交易專區,是否就失去「專區內娼嫖皆不罰」的立法旨意?江宜樺表示,目前全台合法的性工作者有50人,在專區未完成劃設的過渡期間,他們仍可依法在原址繼續經營,相關權益不會受到影響。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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