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緊臨凶宅1.5米 想退!賠違約金

購屋緊臨凶宅1.5米 想退!賠違約金

婦人張虹玉在台北市買房,付了前兩期164萬元房款,才發現房子緊鄰曾燒死7人的「白雪大旅社」,打開外窗一伸手,就可摸到距離僅1.5公尺遭火劫的漆黑牆壁,質疑房仲員沒講清楚,還故意挑晚上看屋,要求解約並賠償損失。

不過士林地院昨判決,該屋不算凶宅、沒有瑕疵,且張婦無法舉證房仲員刻意詐欺,判房仲員不用賠償。不過張婦只須支付82萬元違約金,原屋主須把其餘款項退還,仍可上訴。記者昨天前往2名當事人聯絡地址,買方張婦已經搬家,賣方則不願受訪。

北市南京西路老字號的白雪大旅社,前年3月2日凌晨火警,造成7名投宿旅客慘死火場。判決指出,張婦去年11月透過東森房屋中山捷運加盟店買房子,女房仲員陳和吟介紹她去看位於白雪大旅社隔壁的2樓小套房。

張婦說,3次看屋,房仲員都刻意約在晚上,曾問隔壁的牆黑黑的怎麼回事?陳女回答在修理房屋,同月底她以818萬元簽約。未料繳完前兩期164萬元房款,偶然與鄰居聊天,才知道白雪大火案,今年1月提出解約。

判決指出,火災不是在原屋主產權範圍內發生,也不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案件」的凶宅定義,法官認為房子沒瑕疵。

陳姓房仲員否認曾說過「隔壁外牆是在修房子」,且張婦3度看屋時,也發現外牆漆黑,與看屋都在晚上無關,張婦無法證明房仲員刻意詐欺,法官判房仲員不用負賠償責任。

原盧姓屋主主張,是張婦自己要解約,已支付的164萬元應依約當作違約金沒收,法官酌情認為金額太高應減半。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劉慶侯、黃立翔、陳恩惠/綜合報導〕

買屋臨凶宅

買屋臨火燒7死旅社想退!賠違約金

屋臨火燒7死旅社 想退!賠違約金

台北市張小姐今年一月付了164萬訂金買房,但事後發現對面就是曾經失火燒死七人的白雪大旅社,告上法院要退錢,但是法官認為她買的房子不是凶宅,又不能證明房仲惡意欺騙,判她敗訴,還要賠違約金。

張小姐指著前頭的公寓,房子買了九個多月,付了164萬,但是鑰匙沒拿到,還跟屋主房仲打官司,原因就在旁邊這棟外牆黑黑的白雪大旅社,兩年前一場大火 燒死在旅社投宿的7個人,張小姐今年一月買了對面的公寓,事後才知道白雪大旅社,出過人命,嚇得打官司解約。

走上白雪大旅社二樓,拿尺量一量,張小姐買的二樓和白雪大旅社,棟距有3.6公尺,而且她買的二樓也不是凶宅,又不能證明房仲業者惡意欺騙,法官最後判她敗訴,還要付82萬的違約金。

賣房子的房仲,不承認騙人,還說根本是張小姐自己的問題,買房的張小姐一審敗訴,還得負擔82萬的違約金,買房子前沒有仔細調查清楚,這下子虧了違約金,張小姐還打算在上訴替自己討公道。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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