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景觀變墳場 周董告建商 預售糾紛多 廣告修很大

豪宅景觀變墳場 周董告建商 預售糾紛多 廣告修很大

藝人周杰倫(周董)擁有7億元房產,他的母親葉惠美3年前幫他在新北市淡水區「台北灣」添購一間96坪、要價2756萬元的景觀豪宅預售屋,不料今年3月她登上21樓新屋觀景,竟發現豪宅面臨亂葬崗,觀景變成「觀墳」,她認為建商隱瞞實情,要求解約退款,建商反要求付違約金,周媽媽和周董怒告對方「廣告不實」,要求退還已付的826萬元,並付10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

全案前天開庭,周杰倫與母親都未出庭,委由律師林信和處理。林昨強調:「周家打官司是要討公道,並給建商必要教訓。」周杰倫目前人在新加坡,他所屬的杰威爾音樂昨說:「杰倫支持母親採取法律行動。」

台北灣建案位置圖

豪宅景觀變墳場 周董告建商

在地面看不到墓

周杰倫買的「台北灣」位於淡海新市鎮,主打海景造鎮社區,已開發1.5萬坪,興建1693戶,當時面高爾夫球場第1排戶每坪開出18萬至26萬元當地新天價,吸引不少台北市置產族,今年4、5月開始交屋。

周家律師林信和昨表示,當初周媽媽去看預售屋時,工地與展示中心不在同一地方,看到的預售屋立體圖旁邊都是茂密的林木,且該建案廣告強調「球場第一排……由大屯山系、觀音山嵐、淡水河景,與球場譜成的如茵極美之境。」都在描述景觀之美,從沒提到會俯瞰到一旁的亂葬崗墳墓區。他說,周媽媽簽約現場是工地,亂葬崗被山坡前排樹木擋住,站在地面根本看不到亂葬崗,若知道有墓地,周媽媽一定不會買。

墳墓已陸續遷移

林信和說,周媽媽今年3月發現觀景變成觀墳後,認為建商隱瞞實情且廣告不實,立刻要求解約及退回已付款項826萬8千元,建商態度強硬表示若要解約,就得付購屋價2756萬元的15%當違約金,金額約413.4萬元。周媽媽不滿表示:「我又不是違約,是你騙我。」認為建商「寶路開發建設」形同詐欺,因此在7月提告建商違反《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並向公平會檢舉。

「台北灣」專案經理陳慶龍昨說,當時寶路開發委託甲山林廣告銷售,已要求現場展示新北市墳墓遷移公文,會出現糾紛,可能是當時銷售人員說明不夠完整。他說,社區旁那塊有墓地的土地因為屬於森林保護區,地上不能有建物,已陸續遷移,近千坪土地由寶路開發負責綠化,該棟其他住戶都未退屋,葉惠美提告,讓他們感到「很悶」。

甲山林廣告昨則回應,承接建案前並不曉得旁邊有墓地,銷售一半才發現有,即向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遷移,沒有所謂「未告知」的疏失。

「移屍還是凶宅」

《蘋果》記者昨至現場勘查,發現墓地已遷移,現場已整地完畢。現場陰廟萬善堂廟方人員表示,原址確實都是墳墓。新北市民政局表示,墓地已遷移完畢。不過周家律師林信和強調:「這就像是凶宅,你把屍體移走了,還是凶宅啊!」

對於這起糾紛,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發言人孫立群說,本案在到要交屋階段才發現社區旁有墓地,若建商當初以窗外綠帶景觀為廣告,違背有墳墓之實,就可能觸法。依《公平交易法》相關罰則,廣告虛偽不實最高可罰2500萬元。

下月傳喚周媽媽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張佑齊表示,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要求銷售人員有義務告知周邊環境瑕疵,如墓地、高壓電塔等嫌惡設施,依據《民法》92條「不作為詐欺」,也就是事實未告知或刻意隱瞞,消費者除可退戶,也能要求減少價金,或進入法律程序,由法院判決。
由於前天開庭時周家律師和建商各說各話,法官為釐清真相,定下月1日傳喚周媽媽葉惠美出庭說明。

周杰倫檔案及房產投資

◎職業:歌手、演員、導演
◎年齡:32歲
◎身高/體重:175公分/63公斤
◎學歷:淡江中學畢
◎身家:估計40億元
◎酬勞:廣告:3000~4000萬元 電影:5000萬元
◎投資房產(共約7億元):
元大欽品(北市牯嶺街):1戶、12樓、76坪,市價4000萬元
元大一品苑(北市博愛特區):2戶、各150坪及80坪,外加10個車位,市價3.8億元
荷蘭灣(新北市淡海新市鎮):3戶、各100坪,市價共5400萬元
台北灣(新北市淡海新市鎮):1戶、96坪、市價2756萬元
比佛利山莊(美國洛杉磯):傳斥資2億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綜合報導】

公園綠地靠「合成」 建案廣告修很大

打開報紙,常可以看見全版建案廣告照片,有大草坪、視野寬闊,非常吸引人!不過往往到了現場才發現,跟廣告圖片差很大,像是有的建案照片,號稱有大公園,一望無際的視野,但實際卻是在密集的住宅區中,甚至有建案旁邊就有高架橋,透過修圖,把整座橋都修掉!這樣的廣告,雖然都有標示「合成示意圖」,不過公平會說,如果修圖過分誇張,還是會涉及「廣告不實」。

預售糾紛廣告修很大

預售糾紛多廣告修很大

TVBS記者汪倩如:「在廣告圖片上,明明就是大公園和一望無際的視野,但來到了建案現場,才發現,根本就不一樣。」

建築物被好幾顆路樹和紅綠燈擋住,門前還有電線桿,看看廣告圖片上,一大片綠地,建築物周遭好寬廣,看起來很雄偉!但現場從同一個視角看過去,不但看不到整棟建築物的全貌,連旁邊的房子也被修掉。

民眾:「前面也沒有那麼大的廣場,差很多。」記者:「沒有圖片那麼漂亮。」民眾:「似乎是吧。」

其實廣告圖片的角落,有註明是合成示意圖,但字體小得快要看不到,建案廣告修圖修很大,還不只這1例,強打幾萬坪公園,建築物俯瞰台北市松江路,氣勢好磅礡,圖片美到不可思議,但實際到現場,兩旁都是建築物,而且明明就在高架橋旁邊,卻把整座橋修掉,換上大草原,廣告和實景實在差太多,公平會說,這樣就已經涉及「廣告不實」,就算底下註明合成圖,也可能被罰,更誇張的還有這間,報紙上、樣品屋裡,有大臥室、客廳和廚房,看起來就是一般住宅,但其實這棟房子,位在工商混合區,只能當作辦公室及商用,不能當成住宅,公會判定廣告不實,罰建商、廣告商,90萬、180萬。

公平會建議,買房子保留廣告DM,交屋後,可以作為依據,買預售屋更要確認合約內容,才能避免爭議。tvbs 汪倩如

預售交屋爭議多 挑建商留證據糾紛不上身

建案廣告修很大 不實消費糾紛多 買屋實地多查訪

買房禁忌多 住家風水嫌惡設施 民眾最忌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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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宅」也有爛芭樂? 見山見水 未必生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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