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遺產爭骨灰? 繼母取骨灰遷葬 子女控竊盜

爭遺產爭骨灰? 繼母取骨灰遷葬 子女控竊盜

美麗華家族老三黃榮圖十年前過世後,骨灰被第二任妻子朱麗碧私下遷葬金寶山墓園,元配子女黃明仁等七人事後,聯名控告繼母竊盜,再打民事訴訟要求返還骨灰,台北地院認定骨灰屬全體繼承人共有,朱女無權獨佔,昨判朱女敗訴要返還骨灰。

黃榮圖在美麗華集團家族中排行老三,生前創辦台灣羽毛公司並擁有美麗華大飯店等龐大資產,不料,他過世十年後,竟因兒子與續弦朱麗碧爭奪骨灰,至今仍無法安息。記者昨實地查訪,證實黃榮圖確已遷金寶山墓園,而金寶山處長王崇剛則對這起豪門遺族爭骨灰案,低調不願表示任何意見。

黃明仁等子女指控,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父親過世後,全體繼承人依父親遺願將他安葬在北市內湖北勢湖公墓,但五年後,子女前往祭拜時赫然發現骨灰憑空消失,調查得知竟遭繼母朱麗碧擅自移葬金寶山墓園,憤而聯名控告繼母偷竊骨灰及侵害墳墓等罪。

黃榮圖

黃榮圖5年前遭續絃妻朱麗碧遷葬金寶山墓園,墓碑上還有朱麗碧的名字(紅圈處)。

骨灰為繼承人共有

但朱麗碧辯稱丈夫生前曾表明希望葬在金寶山,卻因部分子女嫌太貴,才將丈夫葬在無人管理的公墓,她不忍先夫受苦才遷葬。檢方認定朱女並未私藏骨灰,也沒阻止子女祭拜,不構成竊盜等罪。

七名子女轉提民事訴訟,要求朱女及金寶山返還骨灰。法官認定骨灰屬全體繼承人所有,朱女無權擅自遷葬,昨判朱女敗訴,但仍可上訴。對此,美麗華百貨總經理室專員陳育昌表示,黃明仁與朱麗碧未在公司擔任職務,無法聯絡上兩人,也不便代為回應。

二房反控擅領遺產

此外,黃明仁等子女和朱麗碧也爆遺產糾紛,黃明仁遭朱女指控擅自領取應列為遺產的七十五萬元存款,因而在去年三月被依偽造文書起訴,二審判刑二月,得易科罰金,目前仍在高院更審中。

黃明仁要繼母返還骨灰

兒爭骨灰黃明仁要繼母返還骨灰勝訴。

黃榮圖小檔案

排行:美麗華集團家族排行老三
享年:69歲(2001/08/31歿)
家庭:和2任妻子育有7名子女,另有2名私生子女
事業:美麗華大飯店、台灣羽毛、美福肉品、美福倉儲
遺產:12億6375萬元(依國稅局資料)

擅取骨灰轉葬 二房判還

美麗華集團老三黃榮圖亡故後,二房朱麗碧與大房所生的子女,爆發骨灰爭奪戰,台北地院日前判決朱麗碧敗訴,須將黃榮圖的骨灰交還全體繼承人,本案還可上訴。

記者昨赴台北市建國北路採訪黃榮圖的大房子女,但屋內透過對講機表示,當事人不在家,不便回應;二房朱麗碧因已搬家,未能聯繫。

骨灰也是遺產 無權獨佔

判決書指出,大房所生的兒子黃明煌、黃明仁等5人,聯合黃榮圖的非婚生子陳峻忠、陳峻郎,7人指控二房朱麗碧,及朱和黃榮圖所生的兩個兒子黃志隆、黃志廷,私自取走亡父的骨灰,改葬在新北市金山區的金寶山墓園,他們要求朱麗碧還骨灰;北院認定黃榮圖的骨灰也是遺產之一,要改葬應獲全體繼承人同意,朱無權單獨佔有。

刑事部分 已不起訴

大房之子黃明煌等人指出,95年1月赴北市內湖區勢湖公墓祭拜亡父,發現骨灰遭朱麗碧及兩子偷走,改葬金寶山墓園,遂提起民事、刑事訴訟;刑事部分,士檢認為朱麗碧未將骨灰據為己有,95年底作出不起訴處分。

庭訊時,朱麗碧指黃榮圖生前交代要葬在金寶山或頂湖,但黃明煌等人認為金寶山價格太貴、頂湖有水土保持問題,竟把黃榮圖骨灰放在無人管理的勢湖公墓,她只好自掏腰包,把骨灰改葬在有管理的金寶山。

黃明煌等人則說,黃榮圖遺願是要葬在勢湖公墓,而兩房雙方都是黃榮圖繼承人,骨灰是繼承人共有,朱麗碧不得擅自佔有。

美麗華集團黃家的前身是蓬萊百貨,原在台北行天宮附近專賣日貨,後來蒐購基隆河沿岸養鴨場,外銷羽毛,並購大批土地,成為內湖重劃區的大地主。

黃家有5兄弟,黃榮圖是老三,90年8月31日去世,生前擁有台灣羽毛、美麗華大飯店、美福肉品和冷凍倉儲等公司。

除本案外,家族還有遺產糾紛,大房之子、台灣羽毛公司負責人黃明仁,被控冒領黃榮圖生前存款50萬元,二審被依偽造文書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黃明仁還被控偽造文書,擅自移轉二房的公司股權,高院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記者項程鎮、侯柏青、張文川/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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