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工時上限 房仲醫護38種爆肝行業 納管理

勞基法工時上限 房仲醫護38種爆肝行業 納管理

「勞工基準法第84條之1」昨天公告實施,規範37項「爆肝」類工作的工時上限,預計10月底前再將中央首長駕駛、保全業的運鈔及人身保全、航空業機艙工作員納入規範。

未來北市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每個月會進行專案稽查,勞工局局長陳業鑫說,近期會「馬上檢查」資訊服務業、醫療保健服務業、保全業保全人員及電腦管制中心監控人員的工時狀況。

38類爆肝行業訂工時上限

台北市勞工局針對38類爆肝行業訂工時上限,分為每月工時不得超過240、260、288小時等3大項。

勞工局將指導事業單位與勞工重新簽訂約定書,並逐一檢核;若業者違法,將處2萬元至30萬元罰款,並限期改善,若業者再不改善,勞檢處可連續開罰。

第一階段實施對象共37類行業,包括醫療保健服務業的醫事技術及檢驗人員、房屋仲介業的不動產經紀人員、會計服務業的會計助理、會計師以及廣告業的經理以上人員與創作人員、客務企劃人員等。

勞工局依工作內容,再分三等級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上限。第一級如醫療人員,每月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40小時;第二級如總統府辦公室工友,上限是260小時;第三級如保全業人員,上限為288小時。

此外10月底預計實施第二階段規範,將納入中央部會首長駕駛、航空公司空勤組員(前後艙工作人員)、保全業運鈔及人身保全。 【聯合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醫護 房仲爆肝業 北市訂工時上限

為避免勞工超時工作,台北市勞工局針對38類爆肝行業訂工時上限,分為每月工時不得超過240、260、288小時等3大項,勞工局昨公告即起先實施37類行業新工時上限規定,包括醫護人員、房仲業及會計助理等,違者可罰30萬元;運鈔與人身保全與空姐等,延至10月底公告實施。

37類行業上路

北市府在7月率全國之先,將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一的保全員、空服員等38種行業,訂出每月最高工時上限,昨起分批上路。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說,昨起第一階段實施對象共37類行業,包括醫療保健服務業的醫事技術及檢驗人員、房屋仲介業不動產經紀人員、會計服務業的會計助理、會計師及廣告業經理以上人員、客務企劃人員等。

北市勞工局科長梁蒼淇說,37類行業依工作內容分等級,如醫療人員每月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逾240小時,總統府辦公室工友等上限是260小時,監控系統保全員與駐衛保全業人員等上限為288小時。空勤人員、保全業運鈔、人身保全、中央部會首長駕駛等,因涉民航局航空器管理規則等限制,均延至第二階段實施。

超時可罰30萬

陳業鑫說,近期將展開大規模勞動檢查,尤其醫療救護、保健服務及系統與駐衛保全等勞工人數較多,會列為優先稽查對象,若發現勞工超時工作,將處罰僱主或事業單位2萬元至30萬元罰款,不改善得連續開罰。

北市護理師公會理事長高靖秋對此措施實施,表示樂觀其成。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則希望勞委會也跟進,讓全台勞工都受惠,而不是一國數制。 【蔡亞樺、王玉樹、甯瑋瑜╱台北報導】

規範工時上限勞基法第8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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