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是人生大事,尤其是購買預售屋時更應特別小心,因為預售與新成屋的最大差異就在於沒有實體建物。因此,民眾從建案的廣告文宣到接待中心看屋時,應善用現場提供的各種資訊,例如銷售人員所給的書面資料、多媒體展示、模型、樣品屋,並與銷售人員深入討論,確保資料的正確性。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孫立群表示,民眾若有意購買預售屋,對於預售屋的廣告與書面資料必須特別注意,尤其是報紙廣告、平面配置圖與廣告本應蒐集保存。
更進一步的做法是到接待中心賞屋時,拍下模型、現場展示的動畫影像與樣品屋的照片,待將來施工的平面圖、竣工圖或成屋若有與廣告及書面資料不合的情況時,可作為證據使用。
先打聽建商名聲風評
建商的信譽以及有無建照,也是看預售屋時應關心的重點。購屋族可以從親朋好友等人脈打聽或上網搜尋特定建商的名聲與風評,或直接上公平會的網站搜尋該建商有無交易糾紛,如今年8月台北市大直預售案,建商因隱匿公設遭重罰,便可作為參考。
永慶代銷經理張自強表示,建商或代銷有責任對預售案提供正確透明的資訊並且負責,如預售案都須在廣告DM上註明建照號碼等資訊,也可供民眾進一步查證。
詳查建照與周圍環境
此外,民眾看預售屋時若有中意的建案,應該多去看幾次,除了接待中心外,也要到建案的基地去觀察周邊環境,基地的視野、綠地景觀、交通建設、路況、學校、商業機能,是否與建商提供的資料相符。
其他買賣預售屋常見的問題包括將工業用地作為住宅使用並誤導消費者;在格局方面有夾層或陽台外推,或者將原先的停車位用地改作公共設施的情況,這些都是違法的。因此,看屋時應詳查建照與平面圖,避免買到工業住宅或二次施工的建案。
《公平交易法》對不動產銷售行為的規範指出,由於預售屋的買賣契約多半是業者事先單方擬定,而業者又是握有較多資訊的一方,因此業者不應在簽約前向民眾收取定金,而且簽約前至少必須提供五天以上的契約審閱期,否則恐有違法之虞。
因此,民眾如欲購買預售屋,在看屋時應多方蒐集資訊並且多比較,如果有意購買就應利用法律賦予的審閱期,仔細研讀契約內容了解坪數、車位、建材、規劃等細節,做好簽約前的萬全準備。
看預售屋注意事項
★廣告DM:保存起來以便日後對照
★建照:
☆建案須有建照才可銷售
☆留意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商業區或工業區,如為工業區則不可作住宅使用
★平面資料如家具配置圖、平面配置圖:
☆與銷售人員詳細討論資料內容,並查看有無二工,或與樣品屋規劃有無差異
☆保存
★電腦多媒體、樣品屋與建材配備展示:
☆拍照留作證據
☆確認建材品牌細節
★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善用審閱期仔細研讀
★基地:到現場四周觀察,周邊環境與機能是否與資料符合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