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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4日 由 蔣小姐

隔間套房收租合法嗎? 未申請將罰六萬

你好,近來在新北市新店區買中古屋,並非自住,而是作為投資用。該物件屋主已隔成套房,聽說住宅不能隨便隔間成套房,因此想請問,這有可能會被檢舉非法租金嗎?

專家意見 隔間套房是否合法 無關租金收取

隔間套房租金收取
太平洋房屋管理部、客服部暨法務室協理蔣美龍表示: 隔間套房是否合法無關租金收取。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條,應依規定辦理之建築物分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與「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而內政部又規定,除建築物的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權利主體所有者以外,其中任1戶有「增設廁所或浴室」、「增設兩間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情形者,應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改裝應申請許可

多數作為隔間套房之建築物皆應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經許可後始得變更。只有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且所有權屬於同一權利主體時,無需申請。

而租金的收取為基於租賃契約收取,此與隔間套房是否合法並無直接關係,並無非法租金的問題。蔣美龍小檔案
現職:太平洋房屋管理部、客服部暨法務室協理 蘋果日報

室內裝修應申請 否則開罰

北市府昨在公安會報中表示,民眾室內裝修時應先申請批准,否則將依建築法開罰6萬元,也將加重處罰非法施工業者12萬。

建管處表示,依規定6層樓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以及內政部指定包含小套房等「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室內裝修前均應先檢附相關資料提出申請核准。

官員呼籲,民眾從事室內裝修,除應選擇合格廠商確保權益外,施工前也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直下層住戶同意、台電屋內線路檢驗合格證明,以及無違反公寓大廈規約等證明。

市內房價居高不下,屢有公寓大廈裝修成多間套房招租情形,致使大樓常發生用電超載、破壞結構、漏損損鄰與陽台違規事件頻傳。

為抑制相關違規情形,市府自4月1日起加強取締。但以99年度北市合格室內裝修業者1947家,全年卻僅2365件合格申請裝修案,平均每家業者1年僅申請1.21件看來,實際申請比例明顯偏低。【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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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房市新聞, 裝修風水 標籤:住家裝修, 分租套房, 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室內裝潢, 隔間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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