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 5大內容變更

合宜住宅 5大內容變更

內政部營建署今(5)日表示,考量本次招標文件內容針對5大部分如強化承購戶轉售年限拉高至10年內不得轉售,以抑制投機客炒作、提高出租住宅比例、放寬申購範圍、納入無障礙設計理念等變更,投標廠商尚需相關作業時間,故合宜住宅受理投標期間自公告標售日起展延至9/22(周四)下午5時止,並預計9/23(周五)上午9時30分辦理資格標開標作業。

浮洲合宜住宅

浮洲興建合宜住宅,當地居民抗議反彈,為避免淪為炒房,營建署提高招標、轉售門檻。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此次配合政策指示變更招標文件內容,主要包括5大部分,首先修正合宜住宅承購戶轉售年限限制由原本5年內不得轉售,提高至10年內不得轉售,以避免市場投機客炒作投資房地產。

另外,招標文件內容納入無障礙設計理念,且同時將出租住宅比例由原本合宜住宅興建總戶數5%,提高比例至10%。營建署指出,由於考量提高出租住宅比例,可嘉惠更多民眾承租使用,決議擴大照顧經濟弱勢就業民眾及就學青年,已將公告出租住宅擴大適用範圍為全國各縣市符合出租資格的民眾皆可承租使用。

申購資格變更方面,營建署表示,為加強照顧符合第一階段承購民眾(家庭年收入低於台北市百分之50分位點,約為158萬元以下),將開放於第二及第三階段承購戶申請時,皆給予符合第一階段承購戶的民眾優先申購,以嘉惠照顧更多經濟弱勢之民眾。

防範投機炒作 招標文件內增違約及懲罰性條款

針對遏止人頭戶炒作部分,營建署強調,為加強防範及避免人頭戶承購合宜住宅的投機行為,已於招標文件內增加違約及懲罰性條款,包括得標廠商(乙方)承諾不借用符合「銷售及交屋規範」規定對象或名義承購合宜住宅;如有違反者,乙方即構成違約事由,營建署得依依法,按人頭戶數處以乙方懲罰性違約金每戶50萬元,並由乙方收回該人頭戶承購房屋等,作為防範投機炒作配套措施。 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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