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查稅 搭配實價課稅 稅制改革才會有效

不動產查稅 搭配實價課稅 稅制改革才會有效

實價課稅加持續查稅,稅制改革才會有效,昨天北市國稅局公佈擴大查核預售屋交易逃漏稅成果,根據其資料,自六月至今一個月時間,共查出91筆逃漏案件,補繳金額達9.400萬;如連同先前查稅

,則追查比數已達173件。

奢侈稅實施滿月,全台只有6件

奢侈稅實施滿月,全台只有6件

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說明,去年11月開始的第一波查稅行動,因人手有限,故僅針對4千萬以上者追查,目前人力已有增加,因此六月期間第二波查察,門檻已降至1千萬;

如以目前大台北房價估算,連小套房都在查核之列。另外,現行規定,查核逃漏稅之追溯期為五年,因此代表自95年後的交易,都在現階段查核之列。稅務單位還表示,十月份將還有第三波查稅行動。

大概是基於肯定這樣的『成果』,先前批評預售屋猶如期貨,炒作行為影響現貨(成屋)價格的央行總裁彭淮南,昨日在央行非正式場合中指稱其『太有效果』。不過此消息,各報標題各有不同;有的是寫『課稅打房』,有些則是『打房查稅』,唯一共通點是打房二字。

根據前日報導,奢侈稅上路一個月,不動產課稅案件僅六筆,且台北市掛零。雖然稅官表示,會有六個月的查核時間,確認上報交易額是否屬實;不過除非此查核也像目前針對預售屋查稅一樣,從銀行、建商、官方過戶資料及契約等各類資料交叉比對、多管齊下,否則最後無法按真實交易價課稅的機率恐怕很高。結果就是,新稅效果再打折扣。由此還可得知,資訊透明化的重要性。

再者,經過近年學者指涉,媒體披露及口耳相傳,現在大家都清楚,台灣無論交易或持有不動產,都不是用交易實價或市價當稅基;這使得短線操作者成本門檻大降,形成炒作溫床,同時更成為資產階級節稅避稅的最佳途徑。

如此根本制度上的謬誤扭曲如不導正,就算再努力查稅,也是杯水車薪;針對短線炒作者,或可藉由加強查察(所得逃漏稅)來亡羊補牢,但更大條的節稅這塊,除回歸實價課稅外,別無他法。

回到預售屋查稅,我們雖予以肯定,仍要指出,近半年多來,稅務機關及財政部之所以有如此大之動作,無非還是近兩年資金行情起,都會房價二度狂飆,結果引發高度民怨;在『民氣可用』、查稅人力增加之下,才有的作為獲成果。

然而,如過去稅務單位就能克盡職責,查察不動產交易,房市炒作房價飆漲的情況,不會是如先前所見的這般猖獗。

因此,這次稅務機關大查稅,不但不該設定任何門檻,追溯期也要再拉長,盡量做到亡羊補牢。查察動作更應該(本來就)是常態性業務,而非三分鐘熱度『打房』;趁民氣可用之際加強作為,待輿情淡忘後又故態復萌。

正如淡大產經系莊孟翰教授所言:『現在(的查核)只是回到正軌而已』;籲請財政單位,不要讓查稅列車再次出軌,同時更應往實價市價課稅大方向改革,不該再有所迴避。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豪宅稅也應依實價課稅

繼財政部6月施行奢侈稅,台北市政府昨天起徵收豪宅稅。豪宅稅的政策名稱是「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顧名思義,這是針對高級住宅加徵的房屋稅,主要是選擇有「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等特色的住宅,依既有的房屋稅乘上路段率(1.2倍至2.8倍),加重其房屋持有稅負。台北市府估計,大約有400棟、近1萬戶的房子符合豪宅條件,每年房屋稅收可增加3億元。

近年台北市房價飆漲,總價億元以上的豪宅比比皆是。這些豪宅所有人不只因房價上漲而享受財富增值,更因國內房屋稅負偏低,免於承擔高額的持有成本,而得以從事更多的房產投資,成為高房價推手,促使台北市政府以豪宅稅的名義,增加持有豪宅的負擔,調和失衡。從政策動機而言,北市府立意良善,但作法上可以更積極,財政部更應將此一精神推向各縣市。

課徵豪宅稅主要有兩大目的;第一,這些豪宅能享有高房價,主因其所在區位、路段或景觀極優,而這些因素是政府及大眾一起努力的結果,亦即高房價與品質優良的公共財是連動的。因此,當豪宅享受這麼多高品質的公共財時,他們本應支付較多的稅,才符合公平原則。第二,近年北市房價飆漲主因之一,就是這些豪宅帶頭上漲,為抑制其上漲,政府也應運用租稅手段加重持有成本,以壓縮豪宅投資的獲利空間,從而抑低炒作誘因及意願。

不過,從台北市的豪宅稅內容來看,似乎並不能達成上述兩大政策目的。其一是豪宅稅的名目稅率未變,即住家用1.2%、營業用3%,儘管加徵路段率以倍計,但實質增加的稅負仍極有限。依北市府的估計,這1萬戶豪宅在計入路段率後,每年因此增加的房屋稅約3億元,等於平均每年每戶增加的房屋稅僅3萬元,就算是當成買「豪宅標誌」,也算是非常便宜了。

其二,由於政府加徵的豪宅稅相對於豪宅價值是九牛一毛,官方選出的豪宅卻因政府的背書保證而身價更高,兩者一抑一揚,效果一小一大,反而使豪宅價格難跌易漲。

我國實質房屋稅偏低,眾所周知。以台北市知名豪宅「帝寶」為例,前不久有一戶被公開拍賣,得標價逾億元,而當年這棟房子的房屋稅只有7萬元,以1億元計,代表這棟豪宅的房屋稅實質稅率只有萬分之7,遠低於國外許多大城市1%的水準;即使現在再增收平均每戶3萬元的豪宅稅,每年的房屋稅也僅10萬餘元,實質稅率依然很低。

其實,我國房屋稅名目稅率已與國際水準相當,實質稅率偏低的主因,是地方政府核課房屋稅的稅基(房屋價值),是採用官方公告認定的房屋評定現值,而不是市價或實際交易價格;並因評定房屋現值的主要項目建造成本等標準單價已近30年沒調,地方政府的評價又常考量政治現實而妥協,使得評定現值遠低於市價,而且市價愈高、落差愈大。

因此,即使政府提高房屋稅名目稅率也沒用,只要此一現象不除,實質房屋稅率仍然拉不起來。試想,如果豪宅稅是依實際交易價格課稅,上述那棟帝寶房子每年要繳的房屋稅就會超過100萬元,而非10萬元。如此一來,有能力「養房」的投資客就會減少,也才能真正收到抑制房市投機、房價的目的。

豪宅稅是因應台北市房價區域性飆漲的權宜作法,但投機炒作無所不在,現行房屋稅制提供的炒作空間,政府應以建立實價課稅機制杜絕。政府已以奢侈稅打短期投機,也有豪宅稅打區域投機,現在要向房產稅制全面合理化進擊。【經濟日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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