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大戶一筆勾銷? 不符社會期待 修法延長追稅年限

欠稅大戶一筆勾銷? 不符社會期待 修法延長追稅年限

吳揆:欠稅大戶脫身,不符社會期待,將追討欠稅期限延長為10年的「稅捐稽徵法」修正案,目前還在立法院等待審議,高達新台幣上千億元的欠稅案,恐怕在明年3月後就可以「一筆勾銷」。

修法延長追稅年限

修法延長追稅年限 吳揆催油門

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20日)表示,讓欠稅大戶脫身,不符合租稅正義與社會期待,行政院會敦請立法院盡速在下會期完成修法,努力向欠稅大戶追討稅款。

行政院修正稅捐稽徵法,將追討欠稅期限延長為10年,結果被「卡」在立法院。如果下會期立院仍未完成修法,總共6萬多件、近新台幣1,200億的欠稅將在明年3月5日之後「一筆勾銷」,多位欠稅大戶將「無稅一身輕」。

行政院長吳敦義20日指出,這是很不公道的做法,他認為,延長追溯期限才比較符合當前社會的期待跟租稅正義;因此,行政院會敦請立法院盡速在下會期完成修法,政府會盡最大努力向欠稅大戶討稅。

吳敦義說:『(原音)我們會敦促立法院能夠排入下個會期,如果延長時間,我們行政部門一定要用盡各種可能方式,趕緊在有效期限之內,能夠盡最大能力,把欠稅大戶欠國家的稅,代表全民、代表國家追討回來。』

吳敦義指出,政府追討欠稅必須兼籌並顧,也就是對大戶要盡力追討,但是對特殊情況的小額欠稅,則採取不同的做法。吳敦義說:『(原音)他家裡有變故,的確失去經濟支撐的基礎,國家都還要透過社會救助法要幫他的忙,租稅方面是不是能考量,在一定額度、很小的額度之內,我們應該要有一個比較寬的兼籌並顧的做法。』

吳敦義說,即使完成修法、延長欠稅追討期限,但如果無法有效追回稅款,還是沒有意義。他強調,過去幾年財政部門對於追討欠稅已有很好的成績,政府一定會再加把勁,努力追回稅款。

全國欠稅慨況

全國欠稅慨況

修法延長追稅年限 1年多討10億

行政院擬修訂稅捐稽徵法延長追稅年限,卻在立法院受挫。行政執行署估計,對於長年欠稅大戶的追討,如延長一年可增加國庫約八至十億元稅收,但效益會逐年遞減,預估如延長五年執行時間,可增加近四十億元。

立院未能三讀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外傳是無盟臨時撤簽。無盟主席林炳坤昨天反駁,指國民黨除了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簽字,另兩名黨鞭謝國樑、趙麗雲都沒有簽字,才是法案無法三讀的主因。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休會前夕協商待審的案子很多、很亂,可能財政部以為林益世簽了,就等於整個國民黨團簽了,所以沒有提醒他要簽字。「沒人會幫欠稅的人講話」,下會期會努力通過。

行政執行署統計,立法院如未修法延長追稅年限,在明年三月執行期限期滿的案件約有六萬件,其中包括欠幾百元到上億元都有,欠稅上百萬元的案件則有約四、五千件,行政執行署目前仍將欠稅大戶列為主要追討對象。

此外,行政執行署日前也針對提供檢舉禁奢大戶名單的公布,除現有公布姓名及欠稅資料外,未來擬一併公布禁奢大戶照片,讓更多民眾能在禁奢大戶出入高消費場所時,可一眼認出並檢舉。【聯合報╱記者蕭白雪、林新輝/台北報導】2011.06.21

追欠稅延至十年 吳揆催油門

立法院未完成「稅捐稽徵法」修法,致6萬多件、近1,200億元的欠稅案,明年3月後恐「一筆勾銷」;行政院長吳敦義昨(20)日表示,會敦促立法院下會期完成修法,將追討欠稅期限從五年延長至十年,但同時對小額欠稅可放寬處理。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昨日也表示,下會期將會繼續推動修法,並列為優先法案,力拚下會期三讀通過。上會期朝野協商後已加入「三大但書」,將欠稅金額50萬元以下、已遭法院裁定拘提管收及核發禁止命令者,排除適用新法。吳揆所提的小金額欠稅免追究應可獲得立院支持。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層官員曾私下表示,修法適用的欠稅案件早已是陳年舊案,要追回的成功機率相當低,通常,國稅局移送來的案件,不是公司早已成空殼,負責人不知去向,就是欠稅者早已脫產,名下根本查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修法延長追稅期限效果恐怕有限。

吳敦義強調,讓欠稅大戶脫身不符合租稅正義與社會期待,政府會盡最大努力,向欠稅大戶追討稅款。

吳敦義指出,政府追討欠稅有二個大原則,一是對大戶要用盡各種可能的方式,盡最大的努力追討,行政部門一定會敦促立法院下會期完成修法。二是對特殊情況的小額欠稅,例如有些人家裡有變故,需要透過社會救助幫忙,將採不同做法。據了解,財政部研議對50萬元以下的欠稅案件「網開一面」不再追討。

吳敦義說,目前時間很緊迫,政府一方面希望延長追溯期限,另一方面從這一秒鐘開始要更加強、努力追討欠稅,過去這幾年已有一些追討欠稅的具體成績。

2007年初,立院通過「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將財部追繳欠稅期間從「無限期」改為自「移送執行」起算最長五年,因此當年度3月4日、新法生效之後移送的欠稅案件,追稅期到明年3月4日為止,逾期追不到稅,就得「一筆勾銷」,國稅局不能再追討。

行政院在立法院上會期再度提案修法,把追稅期限從五年延長至十年,也就是說,2007年移送的欠稅案,追討期限將延長至2017年3月4日,不料立法院未及時完成修法。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楊毅/台北報導】20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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