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屋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課稅營業用房屋空置時如何課徵房屋稅?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空置房屋,應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分別按下列情形核課房屋稅:
(1)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非住家用(包括營業用與非營業用,如辦公室、商場、店舖、工廠、倉庫、停車場、事務所…等)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
(2)所載用途別為集合住宅、住家用、農舍等,則可以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3)無使用執照者,按都市計畫分區使用範圍,分別以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
【苗栗訊】常有民眾詢問,違章房屋要課徵房屋稅嗎?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針對違章房屋課稅疑問說明: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為健全稅籍籍並達課稅公平,無照違章房屋亦不例外,應依其使用情形,依法課徵房屋稅。
如對房屋稅核課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或撥打該局電話:總局037-331900分機512~516或竹南分局:037-472215分機302~309查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 儘早申請可節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請儘早申請,可節稅。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依據房屋使用情形而適用不同稅率,並且是按月依照使用情形的不同分別計算稅額,所以對於原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後來變更為其他用途的房屋,納稅人應及早申請變更,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該局進一步說明,作營業使用的房屋,是按核定房屋現值3%稅率課房屋稅,房屋空置不使用期間,則是按2%稅率課徵,住家使用的稅率則僅有1.2%。
該局特別呼籲納稅人,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為了自身權益,房屋使用情形一有變更,應儘速於變更30天內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否則事後再主張使用情形變更,將發生舉證困難且難以事後追溯認定的情形。【經濟日報╱記者宋健生/即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