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依市價補償 畫而不徵 民眾才最痛

徵地依市價補償 畫而不徵 民眾才最痛

補償改市價成本增「徵地更謹慎」內政部地政司指出,未來徵地改依市價補償,不僅增加估價師負擔,需地機關也將增加成本,徵地應會更加謹慎;「未來徵地補償預算編列將更加繁複」,公務機關能不徵人民的土地,就最好能避免。

地政司官員表示,未來徵地的補償價格將由估價師估算。但現行徵地依公告現值加成,本就是為彌補公告現值與市價的差額,比如偏僻的澎湖甚至有加廿成的紀錄,而台北只加一成至兩成。

若估價師估出天價該怎麼辦?地政司官員表示,若估價師所估價格超出公告現值一定比率,應會增列法條規定,提地價評議委員會做最後評定。

【記者鄒秀明/台北報導】針對土地徵收擬採市價徵收,不動產業界人士指出,改採市價徵收,固然可以避免爭議,不過,國內南北不動產差異性極大,對於被徵收的地主來說,極可能出現兩樣情。

卓群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韋月桂說,若採取市價徵收土地,在北部地區由於素地較少,市價容易高於公告現值,土地徵收對一般人有利,但政府要付出更多的代價。

不過,中南部部分地區市價其實可能低於公告現值,一旦採取市價徵收,也會造成徵收價格比公告現值更低的現象。

她認為,政府若有意改以市價徵收土地,對財政有利有弊,但至少有公允價值參考,已可降低爭議。

業界人士指出,很多土地徵收都涉及地目變更,屆時市價的認定究竟是以變更前或變更後計算,也會出現落差。

業界人士表示,若採「市價」徵收,等於政府肯定市場價格,其他如土地按照市價課稅,還有即將實施的國際會計準則(IFRS)對不動產評價,是否也該採取市價列帳法,也出現討論空間。【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土地徵收,侵害人民財產權

土地徵收,侵害人民財產權

看問題/畫而不徵 才最痛

內政部研擬將徵地價格由「公告現值加四成」改為「市價補償」,恐怕只是口惠實不至,因為被徵地民眾心中的最痛,不在於補償價高低,而是「畫而不徵」,政府無力徵收,又不准地主開發使用,侵害人民財產權莫此為甚。

非正式的統計資料顯示,到二○○七年為止,已畫定而未徵收的公設地至少還有五百公頃(約一百五十萬坪),依照各縣市政府公告的徵地價格計算,總徵收款達六百八十億元,但是,政府什麼時候能夠完成徵收,從未有具體時間表。

令人痛心的是,這些土地有的從日據時代、有些則是在台灣光復時被畫設為公設地,「保留」至今超過半世紀,仍未徵收,地主財產權被「合法」剝奪,卻投訴無門,而受限不准開發、自由移轉的公設地變成荒園廢地,有的竟成環境「毒瘤」。

回顧法令,公設地徵收期限原定「五年」,逾期不徵收視為撤銷,但行政機關多次修法延長期限,五年變十年、十五年,到民國七十七年修正「都市計畫法」時,一舉刪除期限條款,徵收期限變成「無限期」;政府球員兼裁判,恣意改變遊戲規則,儼然是行政權侵害民權的血淋淋案例。

事實上,徵地價格改為「公告現值加四成」後,已十分接近市價了,在部分中南部鄉鎮,甚至比市價還高,地主拒絕徵收原因錯綜複雜,「價格」絕對不是唯一的理由。

如今內政部煞有介事地修法,卻聚焦在「徵收價格」上,要不是虛晃一招、刻意避重就輕,就是與民意脫節。因為眾人皆知,徵地問題癥結不在於「價格」,而在於「畫而不徵」。【聯合報╱本報記者陸倩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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