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房屋稅繳納今截止,99年度所得稅及100年度房屋稅繳納期限,今(31)日雙雙到期,財政部表示,至6月2日前多元繳稅管道均正常開放,6月3日起逾繳案件就要開罰。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100年房屋稅已於100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與所得稅相同,都是今天截止。逾期繳納稅款者,依稅法規定,每逾二天要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為方便已逾期但在尚未開始加徵滯納金前繳納稅款的民眾,快速繳清稅款,法定繳納期間提供的多元繳稅管道,都將持續開放至繳納期間過後第二天24時前。
也就是6月2日晚上12點前,尚未繳稅民眾,仍可利用便利商店、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以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房屋稅及所得稅,或在營業時間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臨櫃繳納。
財政部強調,雖然這些案件不會被加徵滯納金,但已屬逾期繳納案件。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1.05.31
房屋稅6/2前 免滯納金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明天是100年房屋稅繳納期限,但只要在6月2日晚上12時前繳納,不會加徵滯納金。
賦稅署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18條及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逾期繳納者,每逾2天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天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賦稅署表示,若來不及在明天期限內繳房屋稅,仍可在6月2日晚上12時前,利用便利商店、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或在營業時間到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臨櫃繳納,雖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會加徵滯納金。中央社記者馮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