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新制 第一高標沒身分證 也算得標 防範圍標

法拍新制 第一高標沒身分證 也算得標 防範圍標

法拍市場經常發生第一高標得標者,以未帶身分證理由,改由次高標者得標,這樣易造成圍標,台北地方法院決定採取新措施防範,昨天法拍北市和平東路一處房產時,第一高標者雖未帶身分證,執行處庭長林鳳珠當庭宣布仍由第一高標得標。

去年佳姿健身中心法拍,前三標高標者都以未帶身分證理由棄標而由第四高標者得標,高院調查後認定有人利用這種手法蓄意圍標,為避免不公,司法院函令各級法院,今後對此情形,仍應判定由第一高標者得標。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下午拍賣台北市和平東路一處房產,第一高標丁姓女子以二千五百零六萬元得標,但她以未帶身分證理由,拒不出面,庭長林鳳珠當庭宣布,仍然由第一高標者得標,如果第一高標者在法院下班時仍未出面,將重新拍賣,重新拍賣的得標價格若低於第一高標者所填的價格,由第一高標者補足差價。【2011/05/2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佳姿法拍疑圍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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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方法院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去年十月拍賣佳姿健身俱樂部負責人蔡純貞的房產,前三高標的投標者,「不約而同」未帶身分證,被判廢標,改由第四高標者得標,由於價差達兩千四百萬元,蔡純貞質疑拍賣過程有瑕疵,向法院聲明異議;台北地院法官鄭麗燕裁定指出,本案拍賣「明顯有圍標之嫌」,全案廢棄,發回司法事務官重新處分。

台北地院原定本月廿三日將蔡純貞的房產點交給得標的第四高標陳姓男子,但因傳出圍標瑕疵,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庭長林鳳珠表示,暫停點交,將待高院裁定後再決定如何處理。

蔡純貞經營的「佳姿養身工程館」九十四年五月宣告倒閉,積欠各銀行及會員債務高達九億多元,集團名下的房地產陸續被法院查封拍賣。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十月廿七日委託金服公司拍賣蔡純貞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首都大樓七樓辦公室,因位於台北市精華地段,忠孝商圈店面交易熱絡,吸引廿五張標單投標。

投標當天,于姓男子以二億九千二百萬元獲得第一高標,他卻以未帶身分證為由棄標,依拍賣規定應由次高標者得標;但第二、第三高標者也都以未帶身分證棄標,最後是出價第四高的陳姓男子以二億六千多萬元得標。

蔡純貞指出,第四高標的出價與第一高標差了兩千四百多萬元,她懷疑以「未帶身分證棄標」方式圍標,造成她的損失,也影響到債權人的權益,她向負責強制執行業務的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卻被駁回,而向法院聲明異議。

法官鄭麗燕審理後認為,依據法院辦理強制執行的規定,開標應以最高標者得標,這件拍賣第一、第二及第三高標者都依法投標,並附帶保證金,投標有效;縱使開標時,他們都未帶身分證核對,但並不影響投標的合法性,金服公司的拍賣官卻直接宣布由第四高標者得標,「誠有可議之處」。

裁定指出,如果認為得標者都須當場提出身分證才能得標,將使投標人心存僥倖,隨時可用未帶證件為由,棄標不買,製造圍標空間。

法官指出,這件拍賣案,前三高標者都用未帶證件理由棄標,「顯有故意圍標之嫌」,拍賣官沒有查明,也不理會債務人當場異議,就宣布由第四高標者得標,侵害債權人及債務人的權益,也立下法院拍賣的不良示範,裁定發回司法事務官重新處分。
聯合報201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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