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旗桿砸死人 大樓管委會 保全、總幹事判賠

社區旗桿砸死人 大樓管委會 保全、總幹事判賠

社區旗桿砸死人,保全、總幹事判賠,基隆巿「國產江山」社區頂樓女兒牆上設置的鋼材旗桿,鏽蝕斷裂砸死社區承租戶華鶴。基隆地院認為旗桿疏於保養維護才會斷裂,判決受雇管理社區的天網保全公司、總幹事及管委會必須連帶賠償家屬四百零七萬餘元。

基隆巿國產江山社區發生頂樓旗桿砸死人

基隆巿國產江山社區發生頂樓旗桿砸死人後,旗桿已全拆下,前主委林香腳踢處,就是當時斷裂位置。

天網保全負責人冷延明、社區管委會前主委林香都表示一定上訴。冷延明說,保全公司不負責建築物的保養,否則如果海砂屋天花板掉下來砸傷人,是否也要追究保全的責任?況且旗桿底部到頂樓地面有三公尺高,除非爬上去,從外觀看不出有鏽蝕。

林香認為「這樣判太冤枉!」她說,事發後社區已拆除頂樓其他五支旗桿,發現旗桿鎖在水泥圓柱上的底部都鏽了,根本是設計不良,「都是建商的錯,建商卻反倒沒責任?」

判決書指出,伊朗籍承租戶華鶴(五十五歲),在二○○七年五月八日晚上七時許,跟陳姓工人在一樓整理麻繩,十七樓頂的旗桿突然斷裂從天而降,不偏不倚砸中華鶴的頭部,送醫後不治。刑事一審部分,僅社區總幹事郭得被判刑五個月。

法官認為,天網保全受雇管委會,並派員工郭得擔任社區總幹事,負責管理維護社區及公設環境。郭得應注意旗桿因日曬雨淋,可能斷裂,卻疏於注意,保全公司未盡管理監督義務,社區管委對於公共設施欠缺保養注意,均應連帶負責。 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2011/05/20

旗杆砸死人 大樓管委會判賠

旗杆砸死人 大樓管委會判賠

旗杆砸死人 大樓管委會判賠

天外飛來橫禍!在台經營公司的一名伊朗籍男子,4年前在社區中庭整理麻繩,突然狂風大作,17樓頂一根鏽蝕旗杆應聲斷落,竟然不偏不倚砸中他,送醫不治;基隆地院審理認為,社區總幹事、保全公司及管委會未善盡保養旗杆之責,須連帶賠償407萬8081元給死者家屬。

基隆地區96年5月8日晚間颳起大風,源遠路一個社區17樓頂的一根鏽蝕旗杆,當晚7時23分被一陣怪風吹落地面,剛好一名55歲伊朗籍商人帶著陳姓工人,在一樓中庭整理麻繩等物品,旗杆掉落時,擦過陳姓工人手部和臀部,再砸中伊朗籍男子頭部,他當場血流如注,倒在血泊中,送醫仍不治。

總幹事 已判刑5月

當時社區總幹事郭得已於97年被基隆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

但死者家人認為,除了郭得有過失,天網保全、社區管委會、建商國產公司及建築師鄒守棟,都要對旗杆管理及設計不當負責,遂向法院請求支付喪葬費及死者兩名女兒扶養費、精神損害賠償共550萬元。

鏽旗杆釀禍 3方有責

法院認為,社區旗杆裝設超過10年,社區未適當保養導致鏽蝕斷裂,與當初建造的國產公司及建築師鄒守棟,並無因果關係。但郭得案發時是社區總幹事,又受雇於天網保全公司負責管理社區,對社區安全維護負有義務,郭某、天網公司及社區管委會卻疏於注意旗杆已鏽蝕,未及時汰換,造成被害人與其家屬無可回復的損害,要負連帶賠償之責,法院遂判這三方要連帶賠償死者家人包括殯葬費、女兒扶養費、精神損害賠償,總共407萬8081元。

保全公司研擬上訴

天網保全公司負責人冷延明昨天說,不懂法官怎會這樣判,會與律師研究後上訴;郭得說很遺憾,畢竟是一條人命,會找律師研究上訴事宜;社區保全警衛表示現任主委出國,總幹事休假,記者無法得知管委會說詞。〔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201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