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所得 納入最低稅負 5大類躲不掉

海外所得 納入最低稅負 5大類躲不掉

5月報稅月到來,今年因稅率調降,加上課稅門檻提高,達到「雙減稅」效果,全台約547萬戶都可享降稅好康,降幅在1.8%到17%之間。此外,今年申報繳納共有八大新制上路,包括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投資型保單要報稅、出售房屋所得加重等,納稅義務人報稅前不可不知,免得日後被補稅或遭罰。

民眾若有投資海外的股票或基金等商品,而且去年投資收益超過100萬元,因個人海外所得已納入最低稅負(所得基本稅額)的課稅範圍,所以只要去年全年的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再加上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或非現金捐贈等,合計超過600萬元,超出的部分就必須繳納20%的最低稅負。

財政部表示,為了避免有錢人利用目前海外所得免稅的漏洞節稅,因而自99年1月1日起把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今年5月首次須申報。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即時報導】

海外所得課稅 五大類躲不掉

海外所得 易曝光族群

海外所得 易曝光族群

今年5月報稅,民眾去年有新台幣100萬元以上的海外所得,就要申報最低稅負。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副總經理陳惠鈴昨天說,只要經常匯款到國外、或是擁有海外資產曾登上媒體版面等,都是容易被查稅的「高危險族群」,一定要誠實申報。

財稅官員表示,個人結匯金額只要超過台幣50萬元,中央銀行將一律列冊交給全台5區國稅局查稅,像是個人投資雙元貨幣等投資收益或匯兌收入、贈與財產給海外親友等,都會被列管調查。

陳惠鈴指出,今年首度開徵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有民眾認為國稅局掌握不到海外所得,因此有賭賭看的心態;不過,如果你有大筆海外資產,或是所得,又符合以下5種條件,就會成為被國稅局查到稅的高風險族群,不要因小失大。

陳惠鈴說,一是經常匯款到國外的人,原因很簡單,因為國稅局可以從央行提供的結匯資料,掌握民眾的資金進出情況。

此外,近來許多台商回台上市,不過,有的台商早期進行海外投資,可能不是經由合法管道出去,國稅局掌握不到;但是,如果這些台商在海外投資的公司掛牌,只要持股轉讓或是獲配股利,國稅局可輕易從公開資訊掌握這些人的海外所得。

至於過去曾經被國稅局調查遺產稅或贈與稅的民眾,而且其中還有海外資產,由於已經是「列管戶」,被追查海外所得的風險也很高。陳惠鈴也提醒,擁有海外資產的知名人士、而且還登上媒體版面,也得小心被國稅局鎖定。

國稅局官員提醒,要申報最低稅負的項目有6大類,包括:綜合所得淨額、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的壽險及年金險給付、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員工分紅配股的時價與面額差額部分、以及海外所得;合計若超過600萬元,要繳納20%的最低稅負。【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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