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灌虛坪」當心重罰!

建商「灌虛坪」當心重罰!

內政部部長江宜樺星期一表示,過去不肖建商常利用屋簷、雨遮充占預售屋的房屋坪數,而出現「灌虛坪」的情況,讓消費者花了許多冤枉錢。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內政部將自五月一日起納入100年新制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實施,不定期會同中央消保官及地方政府組成專案小組,查核各項新制的落實情形。

他強調,內政部已擬定一系列改進措施,著手相關法令修正事宜,對於不遵守相關規定的業者,將依據消保法第58條處新臺幣6萬至150萬罰鍰,並可以連續罰且要求限期改善。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

內政部公告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即將在5月1日上路,桃園縣建築開發同業公會為此先行召開說明會,了解法令規範

其他諸如環繞建物一圈的「土星環」,再將這些沒有用的虛坪計入買賣坪數,甚至與室內主建物的每坪價格一樣,使消費者多花不少冤枉錢,也將列管。

內政部表示,行政院長吳敦義曾以「草繩跟螃蟹怎能一樣價錢」為喻,要求屋簷、雨遮等附屬建築物不得與室內主建物同一價格,接著又在今年年初指示內政部進一步採取「屋簷、雨遮不計價」政策。

為了防杜建商任意設計沒有實益的雨遮,內政部此次統一規範屋簷及雨遮的定義。

另外,在五月一日上路的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還包括履約保證機制。內政部說明,過去常常出現預售屋買賣的交易糾紛,屢有發生交屋前建商倒閉,消費者已支付價金,卻求償無門的情事。

為落實消費者權益保障,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將履約保證機制納入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內政部表示,自五月一日起,建商所提供之定型化契約均應載明該項履約保證條款。凡是沒有清楚載明履約保證方式者,內政部一樣會對業者開罰。

履約保證類別(五選一)內容

不動產開發信託由建商或起造人將建案土地及興建資金信託,由受託機構依工程進度覈實支付工程費用。

價金返還由建商與金融機構簽約,保證建商若未能如期交屋,將由金融機構如數返還消費者已繳納之價金

價金信託是由建商將消費者支付的預售屋價金交由金融機構信託,受託機構在信託存續期間,按信託契約辦理工程款交付、繳納各項稅費等資金控管

同業連帶擔保係指兩個同等級之建商相互連帶擔保,若其中一家建商之預售屋建案無法完成交屋時,另外一家建商應無條件完成本建案後交屋

公會連帶保證由數家建商互相成立協定,若參加協定之建商,發生預售屋建案無法完成交屋之情況,其中之任何一家建商均應無條件完成本建案後交屋。台灣英文新聞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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