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 財部查核資金流程 三大配套措施

奢侈稅 財部查核資金流程 三大配套措施

「特種貨物與勞務稅條例」將在6月1日上路,財政部要求,凡銷售房屋、土地者,須在訂立契約後30日內,檢附買賣契約書、收據等資料自動向所在地稅務

機關申報。為避免賣方短報或乾脆不報,財政部賦稅署表態,會透過各類資訊交換,全力防堵賣方逃漏奢侈稅。

立法院上周五(15日)三讀通過奢侈稅條例,未來包括兩年內即轉手的房屋、土地、高價房車等,都將以「銷售價格」乘上稅率來課稅。近期財政部已研擬各項查核方案,絕對不讓心存僥倖者,有短報或逃漏稅機會。

官員以不動產交易為例,房屋轉手本來就須到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稽徵機關日後會經常向地政機關蒐集不動產移轉登記資料,勾稽契稅、印花稅等資訊,對照納稅義務人是否據實申報。如有漏報,除要求補稅外,還將重罰漏稅款三倍。

在實務上,不少民眾購屋資金多是來自銀行貸款,為確保掌握房屋交易實價,財政部也將依法發函給各銀行,蒐集資金流程的相關資料,以貸款金額、通常貸款成數來回推實際購買價格。官員表示,上述方式現已應用在查核預售屋、成屋交易所得上,「要查察賣方是否如實繳奢侈稅,不是難題。」 【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奢侈稅

財政部將在不擾民之下順利實施課徵該稅

財政部已因應奢侈稅三大配套措施

針對外界認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未強迫買賣方登錄個案實際交易價格、未設買方作為代徵人,以及辦理所有權登記時並未要求提出完稅證明等,缺少三大配套措施,影響該條例施行效果提出說明,財政部認為早已預作準備,將在不擾民之下順利實施課徵該稅。

財政部表示,為確保納稅義務人依法繳稅,原可規定所有權人應於辦理所有權登記時提示完(或免)稅證明始可辦理過戶,但依內政部統計處公布2010年建物買賣所有權登記資料388,298件。

排除非課徵範圍後僅餘約2萬件(占全部買賣件數之5%),如要求約36萬件不需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民眾均須向稽徵機關申報後取具免稅證明始能向地政機關辦理過戶,將增加廣大民眾負擔,且稽徵機關亦須針對36萬件逐案審查,等核定非屬課稅範圍後始能核發免稅證明。

勢將影響不動產交易進行及辦理移轉登記之時間,乃規劃採自動誠實申報事後查核制度,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計算稅額申報繳納,稽徵機關事後再就查得資料稽核,若有短報或漏報情事,另行發單補徵並依法處罰。

財政部特別說明,外界關注納稅義務人若未誠實申報,稽徵機關查核能力與效果問題,依稽徵機關多年來在各稅目累積的查核技術及對人員的專業訓練,針對此類少數短期移轉非自住房地案件(約2萬件)將嚴予查核。

當能落實執行該條例。其經查明屬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範圍而未申報繳稅或有短報銷售價格者,除補繳稅款外,並視其違章情節輕重,處以3倍以下罰鍰。

若涉及利用他人名義銷售不動產以規避其應納稅捐者,除補徵稅額外,亦會被處3倍以下罰鍰;至於幫助他人逃漏稅捐者,依稅捐稽徵法第43條規定,可處以罰金或追究刑責。該部呼籲納稅義務人務必誠實申報繳稅,以免受罰。【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

奢侈稅 漏洞多待修補 須有完整配套

不動產交易強制登錄 立院初審 歧見過大交付協商

奢侈稅打房 缺三大配套 恐成「無牙」老虎

奢侈稅 延後過戶、信託 投機客教戰守則 財部讀了沒?

奢侈稅 六月前簽約賣屋免徵 課稅申報原則問與答?

奢侈稅打房 換屋族房貸遭夾殺 換屋貸款教戰守則

奢侈稅 「簽約日」認定課稅 不分區實施 無退場機制

奢侈稅三讀 追溯到2009年 11項目豁免課奢侈稅

奢侈稅過關 學者:房價降 不等於合理價 降價「攏是假」

奢侈稅 房市何時落底 行庫:看Q4法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