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 雨遮屋簷不計價 違者重罰 內政部不定期查核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5月1日上路,從5月1日起將組成專案小組稽查,並落實「預售屋屋簷和雨遮不計價」政策,違者重罰。

江宜樺指出,對於不遵守相關規定的業者,內政部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到150萬元罰鍰,並可以連續處罰,且要求限期改善。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未來的預售屋不將屋簷和雨遮計算,主要是避免建商亂蓋誇張的「土星環」式雨遮進而虛灌房屋坪數;未來除了主建物、陽台和公共設施等項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 自由時報 2011年4月11日

預售屋雨遮不計價 違者重罰
預售屋雨遮不計價 違者重罰

落實預售屋定型化契約 內政部將不定期查核

民國100年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即將在五月一號上路,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為了落實新制,內政部自五月一號起將不定期會同中央消保官及地方政府組成專案小組,進行查核。違者將依據消保法第58條處新臺幣6萬至150萬罰鍰,並可以連續罰且要求限期改善。

內政部指出,五月一號上路的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納入履約保證機制,共有5種,包括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等,由買賣雙方擇一採行。自五月一號起,建商所提供之定型化契約均應載明履約保證條款。凡是沒有清楚載明履約保證方式者,內政部一樣會對業者開罰,並將進一步落實預售屋屋簷雨遮不計價政策。2011-04-11【中廣新聞/黃悅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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