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台中預售屋兩建商各120萬

建案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台中預售屋兩建商各120萬

房地產熱,建商也極盡所能的銷售預售建案,但建案廣告不實的案件也屢見不鮮,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3)日委員會議即針對總誼建設銷售「閣上科博」以及總瑩建設銷售「愛瑪市」建案廣告不實,分別處總誼、總瑩各120萬元罰鍰。

建案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

建案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台中兩建商

公平會表示,總誼建設在「閣上科博」廣告海報刊載「互動式廚房……與家人一起享用幸福……讓孩子的笑聲與美味融合享受」、「創意空間……朋友拜訪不怕家裡雜亂,可以與家人朋友喝茶聊天……家裡不再平凡單調」、「大坪主臥」、「兒童遊戲室」及衛浴設備、臥室、廚房、客廳等圖示,並在平面配置參考圖刊載「上層」、「下層」文字及圖示等住宅設計,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可供一般住宅使用,且可合法施作夾層,據以決定是否購買。

不過,根據台中市政府表示,該建案的第1層為店舖,第2層至第10層為辦公室,且結構體已建築完成,1樓樓高超過4.2公尺、2樓以上各層樓高超過3.6公尺,不符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6條之1規定,無法辦理變更設計為住宅用途使用;且該建案原核准的建造執照圖說並無申請夾層紀錄,如果在取得使用執照後自行施作夾層,將有遭查報拆除或罰鍰處分之虞,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總瑩建設的「愛瑪市」建案也是在DM廣告表示有夾層戶設計,以及1樓設有「里斯本游泳池」、「峇里島SPA區」、「躍動韻律教室」、「向晴教學區」、「夏郡健身房」、「斯諾克撞球室」、「全方位商務中心」、「百老匯KTV」、「阿莫多瓦電影院」、「陽光水池」等公共設施。

而台中市政府也指出,建案地上1至9樓並沒有夾層設計,地上10 至12樓有夾層設計,廣告所標示的夾層設計與核准圖說准予的夾層設計有所差異,已違反建築法第25條及第86條規定,屬違章建築,依法應予查報違建及拆除;另外,建案1樓多項公共設施在竣工圖說對應位置都是停車空間,如果作多項公共設施之用,也涉及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及第91條第1項第1款規定。NOWnews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公平會罰台中兩建商廣告不實 各120萬

建商銷售廣告不實案,公平會今開罰總誼建設公司與總瑩建設公司各120萬。

許多建商在銷售預售屋時,會在廣告當中宣稱該住宅有夾層戶設計,此外,1樓也有許多公共設施可供民眾使用。公平會調查發現,位在台中由總瑩建設公司銷售的「愛馬市」建案,在銷售DM上表示有夾層戶設計,以及設置1樓多項公共設施,讓消費者以為該建案已經合法申請施作夾層。

不過台中市政府表示,這項建案在申請通國時,地上1至9樓並未有夾層設計,10至12樓才有夾層設計,此外,宣稱在1樓建公共設施的空間,在竣工圖的對應位置也是停車場,明顯與廣告不符。

另一件案子同樣位在台中,由總誼建設公司銷售「閣上科博」預售屋建案,在銷售廣告中除了有「4米7的挑高寬廣大客廳……讓訪客與家人舒適無壓迫」、「兒童遊戲室」等讓民眾誤以為可當住宅使用的用語,並在平面配置圖中刊載「上層」、「下層」的文字,同樣讓民眾誤以為住宅可以合法施作夾層。

但經台中市政府調查,這項建案第1層為店舖,第2 層至第10層為辦公室,且結構體業已建築完成,1樓樓高超過4.2公尺、2樓以上各層樓高也有超過3.6公尺,按照建築技術規則是無法辦理變更設計為住宅用途使用,此外,該建案的建造執照,在原核准的圖說當中並沒有申請夾層紀錄,台中市政府表示,如果違反施作夾層,將遭查報拆除或罰鍰處分。明顯的,總誼公司在廣告表示可供住宅使用及夾層設計,已違反廣告不實。
【聯合晚報╱記者張博亭/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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