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出售6戶,打房加強查稅

年內出售6戶,打房加強查稅

財政部近來打房的動作頻頻,國稅局也配合加強對炒房者查稅。中區國稅局昨天指出,原本查稅重點都在一年之內出售6戶以上的炒房客,近日開始又另外加強針對一年內出售6戶以下的投資客,防止炒作房價。

中區國稅局審查二科表示,房價飆漲議題最近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因此配合財政部政策,開始針對不動產短期、頻繁交易者展開查稅,並鎖定1內年低價出售6戶以內房屋給個人、而個人又在短時間再出售者為查稅重點。

"打房查稅"

北市1年內出售房子逾6戶之補稅與罰鍰

國稅局指出,不動產買賣交易屬財產交易所得,即售價減去房屋取得成本的差額,將併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計算。依照今年度的個人綜所稅累進稅額來算,如果綜所稅高過423萬元,將會課徵40%的重稅。

至於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方法,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不動產買賣交易,除土地交易所得免稅外,出售房屋時如果能提出交易時的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的證明文件,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將核實認定;如果未申報或無法提出證明文件,就須以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例計算課稅。

國稅局將主動蒐集個人購屋、且在半年內轉售的實際交易價額,按實價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