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特種消費稅,最快3月開徵,功效不比上『實價課稅』

『奢侈稅』特種消費稅,最快3月開徵,功效不比上『實價課稅』

據財政部高層官員指出,奢侈稅草案將在本月底出爐,近日將送交行政院討論,若立院法順利通過,財政部規劃最快今年3月就可以開始實施。

對此,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否認「奢侈稅將在3月開徵」並表示,草案都還在研擬階段,奢侈稅的開徵尚未定案。

財政部鎖定金字塔頂端5%的消費族群,去年底就開始規劃針對金飾、珠寶、手錶、名牌包與3000cc以上名車、私人飛機與遊艇等高價精品或高級服務來課徵奢侈稅,至於多少價錢才算是奢侈品?

財政部表示,5萬元以下的奢侈品都不會被課稅,相關細節會整合各方意見再做決定,初步規劃將介於5%至20%,並由行政院決定最後稅率。

"媒體報導,今年最快3月,開徵奢侈稅"

至於多少價錢才算是奢侈品?引發不少討論

對於媒體13日報導「財政部最快將在今年3月開徵奢侈稅」,財政部次長張盛合晚間否認並表示,

特種消費稅俗稱奢侈稅)稅制修正草案還在研議中,尚未呈報行政院,會等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之後,才會開徵。

至於是委託哪位學者進行奢侈稅的研究,未避免學者被打擾,張盛和則不願意透露。

減稅容易加稅難,課徵奢侈稅是否能真的課到「大戶」?還是會影響到觀光客、小老百姓的消費意願,導致台灣經濟活動萎縮,這都是財政部必須詳加考慮的議題。
NOWnews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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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 中產階級排除適用

財政部何時開徵奢侈稅,牽動不少國內「富人」心情。財政部昨(13)日表示,將參考國際做法,以不打擊經濟、排除對中產階級消費的財貨加稅等原則訂定新法,財政部強調,「多數人都不會有影響」。

外界俗稱的奢侈稅,即財政部有意針對國內高消費、高財產與高所得者,加課一道「特種消費稅」。

據指出,財政部已先將規畫中的特種銷費稅開徵範圍與做法,向行政院及總統府進行簡報,不過,府院對於課徵奢侈稅仍有不同見解,要求財政部應再蒐集各界意見。

"各國課徵奢侈稅概況一覽"

各國課徵奢侈稅概況一覽

財政部強調,開徵奢侈稅時機很重要,依目前規畫,會在農曆年後開始徵詢外界看法,不會如外傳倉促在今年3月就上路。

依據財政部規畫中的「特種消費稅」,目前暫時被納入課徵範圍的品項,

是以高所得者擁有的高價財貨,或是高價消費做為主,採取的課徵方式,集中在消費或交易階段課稅。

據指出,短期買賣的房屋及土地,因公告現值偏低或未調整,導致縱有鉅額獲利,國庫仍無稅可收。

規畫中的奢侈稅即會將短期買賣不動產納入課稅,稅捐機關可依賣方公告現值加徵一道特別消費稅。不過,課徵稅率未確定,但不會超過30%,也可能在20%以下。

其餘規畫納入課稅的財貨,還包括: 珠寶、手表、名牌包等精品,以及私人飛機、遊艇與3000cc以上汽車;頂級勞務也規畫加徵奢侈稅,例如俱樂部會員證、頂級住宿服務等。

國際間亦有開徵奢侈稅的立法例,包括美國、大陸、韓國、澳洲、法國及匈牙利等,這些國家選擇對汽車、貴重手飾、毛皮服飾、高爾夫球證、賭場、賽馬及旅館住宿等加課最低0.35%、最高40%不等的奢侈稅。【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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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正名』為特種消費稅 功效仍不比實價課稅

根據昨日報導,行政院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於上週五召開『祕密』會議,針對所謂『特種消費稅』進行討論。

"平均地權修法一覽"

稅法的漏洞,炒地皮獲得暴利的人,卻反而課不到稅

報導指出,政院對於該稅目名稱、課徵基礎、範圍、稅率和金額門檻及實施時間點,都還未達成共識,政院表示會進一步周延考量並研擬後才對外公布,避免不必要的阻力;因此此一新稅目到底何時開徵,實際課徵範圍為何,外界目前還只是揣測。

雖說所謂特種消費稅,看似八字沒一撇,但從報導內容可依稀看出,這其實就是先前奢侈稅的重新『正名』;因為除了3000cc以上高價汽車、重機車、私人遊艇、私人飛機、高價精品及珠寶,俱樂部會員證、高爾夫球證、頂級住宿飯店外,

最受外界注目的還是高價房市商品。這和先前有關奢侈稅課徵範圍之說法,可說如出一轍。只不過,這次有更明確的說法,為限定房市高漲熱區,如北市、新北市等特定區域,暫不全台實施,或扣除上次交易取得成本,以期將衝擊降到最低。

無論特種消費稅或奢侈稅都一樣,贊同者是基於量能課稅及恢復租稅『財富重分配』的功能,反對者則持『可能衝擊頂級客層消費意願,衝擊國內消費及經濟』之看法,兩邊其實都言之成理。

但如果將高價房市商品納入的理由,是因為頻繁交易課不到土增稅,就相當諷刺,因為這代表官方自承,土增稅已名存實亡(經過30年來兩度調降稅率後,事實的確如此)。

況且,此一設定功能還和北市豪宅稅互相重疊,某個角度看,也有違租稅公平。

先前曾有財政部官員替土增稅護航表示,相較於一次課徵的交易實價課稅,土增稅稅基公告現值,是每年調整,現在還可能修改為機動調整,因此更能反映實際狀況。

但問題在於,土增稅最早的設定乃是百分百歸公(孫文的漲價歸公,甚至還可照價收買。這些功能,在投機炒作者魔高一丈,及有心政客操作之下,早已蕩然無存。尤其,土增稅是在交易當下才會產生,每年調整或機動調整又能怎樣?

因此,唯有在交易當下按實價課徵資本利得稅(反之如有損失,則可列舉扣稅),且根據房屋折舊、地段及差別稅率等原則課持有稅(房屋及地價稅),才是真正秉持量能課稅,使房市交易成本趨於合理的作法,抑制炒房則是附加價值。

如同今日台大經濟系林建甫教授在工商時報觀念平台之為文所指,以實價課稅,還是抑制炒房歪風的最好手段(甚至應優先於復徵空地稅)!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