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糾紛 消費爭議比例最多,民眾購屋 契約內容先看清

購屋糾紛 消費爭議比例最多,民眾購屋 契約內容先看清

根據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統計,去年受理消費爭議共6454件,其中1438件由消保官介入協商,爭議案件以購屋類最多,其次是線上遊戲、家電等類消費爭議。

法制局指出,在消保官介入協商的消費爭議中,以購屋類最多,預售屋及成屋仲介都擠進第1及第5名。其次,虛擬世界的消費糾紛也上榜,分別是第2名的線上遊戲類及第4名的網路購物類,家電類也名列第3名。

消保官楊舜惠表示,去年消費爭議以購屋糾紛最多,可能與房市景氣好壞有關,似乎施工瑕疵都在保固後才陸續浮現並發生爭議,為保護自己權益,民眾購屋前應要求執行契約審閱權。

她說,購屋後若發生瑕疵,若能證明是因施工品質不良所導致,就算房屋已過了保固期,也可以依消保法要求建商負責修繕改善。

至於第2名的線上遊戲類消費爭議,她表示,主要是在停權爭議及服務品質瑕疵、帳號或寶物被盜等爭議,因此,消保官已要求相關業者落實退費規定。

她強調,若包月或包年的玩家,有事不能再上網遊戲,業者應扣除必要費用後退還;若業者以民眾使用外掛程式為由予以停權,應有玩家使用外掛的紀錄,或對玩家執行外掛程序的過程錄影存證。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

"房地產熱絡 ,購預售屋糾紛 ,定金糾紛攀升"

房地產熱絡 ,購預售屋糾紛 ,定金糾紛攀升

房地產熱絡 定金糾紛攀升

景氣好轉,房地產市場交易熱絡,消費糾紛也跟著增加,新北市消保官統計九十九年消費爭議申訴案件,購屋糾紛有三百廿六件,超過消保官協商爭議案件的廿二%,其次為線上遊戲、家用電器、網路購物。

購預售屋糾紛最多

新北市法制局昨天公布去年受理消費爭議案件六千四百五十四件,其中經消保官協商的第二次消費爭議案件有一千四百卅八件,爭議類型以購買預售屋兩百零九件最多,爭議內容主要是房屋品質及定金、違約金爭議;另外,購買成屋的仲介服務糾紛也有一百一十七件,是爭議協商案件的第五名。

消保官羅鈞盛建議,消費者在購屋或購買商品付定金時,應該注意民法第兩百四十九條,若因歸責於消費者的事由而不能履約時,定金有可能被沒收,若業者反悔不履約,則應加倍返還定金;此外,法拍屋並沒有瑕疵擔保請求權的規定,消費者也應該注意。

隨著網路玩家越來越多,線上遊戲的爭議也層出不窮,去年共有一百八十五件,名列新北市消費爭議第二名,爭議類型以停權、服務品質瑕疵、帳號或寶物被盜最多;家用電器類爭議以電話手機、電視錄放影機及電腦維修為主。

羅鈞盛表示,中央已決議線上遊戲業者對消費者停權前,應先給予警示,若再犯始得停權,且剩餘的殘值不得全數沒收,需依使用日數比例返還,玩家若在新年假期有意上網休閒時,可以留意業者網站相關公告。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2011/01/13

"民眾購屋善用契約審閱權,簽約契約內容先看清"

民眾購屋善用契約審閱權,簽約契約內容先看清

消費者購屋簽約 契約內容先看清

購屋原本是件歡喜的事情,但經常發生糾紛鬧的雙方不愉快,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說,造成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隱瞞重要資訊,顯見資訊不透明、不周全是買賣房屋的罩門,建議消費者購屋簽約時,務必詳細釐清契約內容。

靳邦忠說,購屋者權益自保的第一步,就是善用契約審閱權,即消費者受到法律保障,有權利在不必繳交任何款項或承諾下,預售屋可審閱五天以上,中古屋、租屋也在三天以上。

而消費者購屋簽約時,務必詳細釐清契約內容,甚至包括銷售額的承諾、房子的品質保固等,均可載明在契約上,而購屋審閱權是保障消費者的重要一環,契約書一定要帶回家仔細審閱,避免誤簽致權利受損。

而另外常見的糾紛則是施工瑕疵,建商要負瑕疵擔保責任,不能以過保固期為由搪塞住戶,應負起全責進行修繕或補償,住戶若與建商協商和解不成,可拍照、錄影存證或尋求專業鑑定證明為建物瑕疵,提具體事證向法院提告求償。
自由時報 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