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高鐵特定區 一地兩賣難解套 16日再拍7筆/雲林縣財政雪上加霜

虎尾高鐵特定區 一地兩賣難解套 16日再拍7筆/雲林縣財政雪上加霜

一地兩賣難解套,地院16日再拍7筆,虎尾高鐵特定區土地「一地兩賣」案,縣府將於今天邀請八位土地得標者協調,希望能放棄標案,讓縣府順利解除買賣契約。

由於一年來房地產景氣已見復甦、地價上漲,得標者是否願意放棄獲利,大有疑問,更離譜的是,尚未拍出的七筆土地,雲林地方法院十六日將繼續拍賣,一地兩賣的烏龍恐將持續上演。

"虎尾高鐵特定區雲林地方法院十六日將繼續拍賣尚未拍出的七筆土地"

虎尾高鐵特定區雲林地方法院十六日將繼續拍賣尚未拍出的七筆土地

林內焚化廠案經仲裁判斷,縣府必須賠償達榮公司二十九億五千萬元,縣府累積欠款已超過三十二億元,達榮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催討債務,去年十月縣府標售高鐵特定區十五筆土地,遭達榮公司聲請查封,上個月其中八筆土地順利拍出,造成一地兩賣。

今邀8得標者協調

縣府地政處長張志銘表示,由於這八筆土地已被查封,縣府將面對原得標人衍生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縣府已邀請八位土地得標人於今天進行協調,希望得標人能放棄得標權。

張志銘表示,因為去年經濟景氣較差,這八筆土地標售價格偏低,像其中一筆去年標售價一千零九萬元,但上個月法院拍賣價格已達一千三百七十八萬元,該土地得標者的利差至少有三百多萬元,縣府今天將與得標人協調,希望歸還押標金後,請求得標人放棄得標權,解決雙方買賣契約,也讓一地兩賣問題獲得解決。

縣府憂重演烏龍

張志銘表示,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可供建築用地不得做為執行查封標的,但縣府多次與雲林地院溝通均無結果,致出現「一地兩賣」,麻煩的是,其餘尚未標售出的七筆土地,法院又訂於十六日拍賣,縣府已去函請求地院尊重內政部法令行政解釋權、停止拍賣,惟至今未獲回應,屆時「一地兩賣」烏龍事件恐將再次上演。
自由時報 〔記者鄭旭凱、黃淑莉/斗六報導〕

"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街道圖表"

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街道圖表

雲林縣政府財政雪上加霜

雲林縣高鐵特定區縣有土地遭達榮環保公司聲請查封及法拍,除造成平均地權基金嚴重損失外,亦造成縣府已完成標售的土地無法履行過戶登記,衍生得標人權益受損,要求賠償。縣府籲請法院能尊重內政部法令之行政解釋權,讓平均地權業務能順利推動,亦懇請縣議會早日審議通過焚化廠先行貸款案,以減少利息支出,維護縣民權益。

雲林縣政府於98年10月23日公開標售「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之可供建築土地,標售結果由11人標得15筆土地,約1.3公頃。但土地隨即於98年11月11日遭到林內焚化爐案之債權人達榮環保公司聲請查封。

縣府經過1年的努力,全案仍於99年11月18日由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公開拍賣,共計拍出8筆土地,約0.6公頃,不僅造成「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損失7千5百餘萬元標售收入,致縣府將面對原得標人衍生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更導致縣府之財政雪上加霜。

縣府地政處指出,目前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遭法院查封之土地,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56條規定,該土地辦理標售之收入優先抵付開發總費用,且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亦認為標售土地具有公共利益性質,與一般公有財產有別,不宜作為查封之標的。

不過上述理由皆未獲得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的認可,故縣府聲明之異議及抗告均遭法院駁回。為據理力爭,縣府已依法提出再抗告,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只是強制執行不會因為聲明異議而停止。

縣府環保局進一步說明,由於林內焚化爐案經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縣府應給付開發的達榮環保公司總共約29.5億元,並辦理產權轉移。但因雲林縣議會至今逾9次未通過墊付或預算案,加上利息已累計達32億元,也連帶使其他縣有土地一併被聲請查封拍賣。

地政處補充說明,也因為達榮環保公司去年的查封動作,使縣府至今不敢再繼續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土地標售,開發費用無法償還的利息與日俱增,以虎尾高鐵特定區而言,1年利息約8千餘萬元,讓縣府困窘的財政更加惡化。

雲林縣政府最後強調,希望雲林縣議會能儘速通過32億元銀行聯貸案,不僅解決縣府多年來與達榮環保公司的糾紛,也可以節省利息,讓縣府多項財政開源節流工作順利進行,並繼續辦理可供建築土地之標售。同時,縣府更請法院能尊重中央主管機關的法令解釋權,停止縣府其他土地的拍賣,並撤銷查封,以維護全體縣民之權益及實施平均地權業務之推行。
記者許麗秀/雲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