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老婆「爭產大鬥法」三角習題必修學分 愛情、遺產分配、課稅義務

大小老婆「爭產大鬥法」三角習題必修學分 愛情、遺產分配、課稅義務

元配力求維護地位,側室企望獲得名分,從來就不只是戲劇的情節。

近期諸多名人、名門爆出外遇糾紛,讓人發現原來大、小老婆的戰爭,其實天天在你我身邊上演。

除了情感糾葛,錢的問題往往也伴隨而來,究竟會「人財兩得」或「人財兩失」,陷入「三角習題」甚至多角習題的男男女女,

最好也要先修好相關的財務學分。

雖然法律的規定是一夫一妻制,但實際上從古到今,不論是政府高官、豪門巨室或市井平民有大、小老婆的例子不勝枚舉。

單是今年下半年,台灣名人因外遇、「劈腿」而登上新聞媒體版面的情況,從補教名師高國華、陳子璇轟動台灣社會許久的「補教人生」情節,到中信辜家長公子辜仲諒未離婚即與女祕書生女,甚至連名醫黃燦龍、江文標等人,都相繼因外遇情史曝光成為新聞人物。

"台灣名人因外遇、「劈腿」而登上新聞媒體版面的情況"

台灣名人因外遇、「劈腿」而登上新聞媒體版面的情況

現實人生如此,最受歡迎的電視劇自然也都加入大、小老婆惡鬥的劇情。

民視的長壽電視劇《娘家》,就有大、小老婆互鬥的專篇,而香港前幾年最轟動的電視劇《溏心風暴》講的也是大、小老婆的爭執。

一般民眾這才知道,原來大、小老婆的戰爭從不因時代進步而減少,甚至隨著人民財富提升、投資及法律工具的增加,讓男性在享盡齊人之福後,一旦家庭失和、風雲變色,付出的代價也遠較過去更高。

爭三大領域:愛情、遺產分配、課稅義務

即使在衛道人士眼中有礙道德,然而這種事卻是古已有之,於今為烈。

據主計處統計,台灣離婚率在過去十年內增加一倍,目前以千分之一一.三位居全亞洲第一名,平均每十對新婚夫婦中就有一對在結婚不到一年的時間內離婚,每三對夫婦中就有一對以離婚收場,每天有一五六.八對夫婦離婚,其中,外遇顯然是其中「殺手級」因素。

然而,更有許多夫婦雖然面臨外遇問題,卻仍勉力維持婚姻。

今年第一季由公益團體千代基金會發布的《台灣家庭現況》調查結果顯示,有五.八%受訪者指配偶有婚外情,三.三%受訪者承認自己有外遇,兩者合計九.一%。甚至有近一成受訪者認為,多結一次婚,也許更幸福。

主持這項調查的千代基金會研究部主任胡正文表示,民眾回答婚外情問題有很高的「黑數」,她認為以台灣家戶數七二○萬戶推估,至少有一成、約七十二萬戶家庭,存在著婚外情危機。

其實大、小老婆之間的明爭暗鬥,主要有三個領域,分別是愛情、遺產分配、課稅義務。

其中,愛情的因素太複雜,大、小老婆誰能掌握男主角的心?

感情破裂是誰對誰錯?當事人不講誰也看不清楚,套一句陶淵明的話:「此事不足為外人道」。而這個部分也通常被外界認為清官難斷家務事,少干涉為妙;至於財產的問題則牽涉許多法令,值得仔細研究。

通常在男主人生前,為了顧及丈夫顏面,大、小老婆爭寵、爭財的場面都不致太過難堪,但丈夫死後已無繼續隱忍的必要,戰爭一觸即發。

特別是「錢」的問題攸關實際利益,就經常可以看到雙方在公眾面前爭到面紅耳赤的場面,尤其是在遺產爭奪與由誰繳稅這兩件事情上,大、小老婆為爭權益不惜對簿公堂的情況最為常見。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的六百億元遺產引發紛爭"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的六百億元遺產引發紛爭

為爭遺產對簿公堂  延伸法庭之外發動股權大戰

永豐餘前董事長何壽山的七十五億元遺產、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的六百億元遺產,先後都出現過大、小老婆及子女的訴訟糾紛。

台南幫大老侯雨利死後,只拿到嫁妝的二房女兒侯榮秋也狀告大房長媳侵吞遺產,官司一打就是十五年才定讞。

就算不是在法庭中爭個道理,也可能會另闢戰場。

寶來金融集團前總裁白文正自殺身亡後,他與股市「四大金釵」之一的葉美麗的婚外情,才正式浮上台面

。白文正元配魏明春為防堵葉美麗及其子白介芃爭奪經營權,雙方差點在市場上發動股權大戰,後來葉美麗先行撤退,黯然離開與白文正共同創立的寶來。

老字號家電集團大同在創辦人林挺生過世後,大房、二房子女間更是爭奪經營權風波不斷,已經成了股市公認每逢董監改選必有行情的代表股,甚至連公司減資,都會傳出其實是為稀釋對方股權的陰謀論。
財訊雙週刊 2010/11/25 【文 陳雅潔、林文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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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富豪侯雨利 子女爭產滿城風雨

台南幫元老侯雨利子女為了爭產對簿公堂,二房女兒侯榮秋去年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侯的大房長媳侯陳碧華母子四人交付新復興公司十一萬股股票案,一審被判敗訴,侯榮秋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

"一代富豪侯雨利 子女爭產滿城風雨"

一代富豪侯雨利 子女爭產滿城風雨

原告侯榮秋為侯雨利二房王秀雲之女,被告侯陳碧華、侯博義、侯博裕、侯博明四人則是侯雨利大房長子侯永都的妻子及兒子。

侯雨利七十八年6月亡故,長子侯永都則於同年8月過世。

根據台南地院一審判決,兩造爭執的新復興實業公司為侯雨利五十一年獨資設立,並登記在長子侯永都及被告侯陳碧華母子等人名下。

原告侯榮秋主張,其父侯雨利是借用被告侯陳碧華母子四人的名義登記持有新復興股票,其中侯博義兄弟三人各持有三萬多股,長媳則有一萬八千多股,共十一萬多股,因此要求返還該批股票交付給原告及其他共有人。

被告侯陳碧華母子則否認侯雨利生前設立新復興公司是借名登記,而是贈與。

一審認定原告主張不可採

不過,一審法官根據侯雨利生前委請其莊姓私人秘書所書寫的財產分管表記載「新復興公司歸永都」一節,及參酌相關證人的證詞,認為原告主張並不可採,並於今年3月判決原告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