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之隔 公告地價差5倍 同屬農林公司土地!承租戶不滿

一路之隔 公告地價差5倍 同屬農林公司土地!承租戶不滿

一路之隔地價差5倍租戶買不起,雖是毗鄰鄉鎮,都是農林公司所有土地,但僅一條道路之隔,公告地價卻相差5倍,地價差異懸殊,引起承租戶不滿,甚至質疑「公告地價」圖利農林公司

桃園大溪鎮新峰里前里長葉建宜等人昨天陳情表示,大溪鎮新峰里、復興鄉三民村毗鄰,受到石門水庫水質水源保護區的影響限制開發,然而土地公告地價卻有明顯差異。

葉建宜說,新峰里土地1平方公尺是1100元,隔一條馬路,三民村基國派的土地每平方公尺220元,兩者相差5倍。

由於這些土地屬於農林公司,農林公司即依公告地價為基準後精算拋售,導致第一順位的承租農民抱怨售價太高,無力購買,但有些財團、企業卻認為「價格合理」,眼睜睜看著過去祖先所承租的土地,一下子就變成別人所有,情何以堪。

葉建宜表示,希望地政單位檢討,公告地價不宜太高,以免影響承租人的權益。希望能把較高的公告地價降至民國95年的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600元至700元較合理。

大溪地政事務所主任高鈺焜表示,公告地價因鄉鎮之別即有差距,同樣的,台北縣三峽鎮與桃園縣大溪鎮新峰里交界處,台北縣每平方公尺是1400元,大溪是1100元,兩者也是一路之隔,即有落差。

大溪鎮新峰里一些尚未編定地目的土地,每平方公尺的公告地價是580元。復興鄉是山地鄉,原住民保留地居多,土地交易有許多限制與約束,因而在公告地價時,長期漲幅有限,才會出現落差懸殊現象。

高鈺焜又說,政府在徵收土地時,多數地主反而抱怨,土地公告地價偏低。在未徵收前,也有地主抱怨,公告地價太高。

且路邊與非路邊的土地價格也有明顯落差,地政單位儘量以實際銷售金額為參考依據,成為下次公告地價的調整單價參考值。
【聯合報╱記者劉愛生╱大溪報導】20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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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毗鄰土地公告地價太貴! 楊朝偉籲價格壓低讓農民有能力承購

莫非是一國兩制,同樣是毗鄰的土地,也同樣屬農林公司所有,但是一平方公尺的公告地價卻相差達四倍之多,最近農林公司大肆的變賣土地,擁有第一順位的承租民眾如果不買將失去繼續承作的權利,

但由於公告地價太高不合理,引起民眾不滿,要求公告地價能夠降低,讓從日據時代迄今的民眾有辦法承購,以免影響權益。

據悉,位於大溪鎮新峰里、復興里及復興鄉三民村屬農林公司的土地,是從日據時代即由農民向農林公司承租,土地皆屬石門水庫的水質水源保護區,但是,屬大溪鎮的公告地價土地一平方公尺卻要一千一百元,

屬復興鄉三民村基國派的土地平方公尺只要二三九元,至於三民村水流東的土地則僅二百二十元左右,如果換算一坪的金額則公告地價一千一百元(乘以三點三)者,要三千六百元,二三九元者七百八十九元,二百二十元者則僅七百二十六元,達四倍之多,

差距甚大,據前新峰里長葉建宜表示,新峰里、復興里和三民村皆是毗鄰之地,受到水質水源保護區的影響開發不便,且都屬山區,但公告地價卻明顯不同。

葉建宜說,這些土地,早在日據時代就向農林公司所承租,據他了解約有四百多戶,與土地早已建下感情,但是,農林公司最近急於賣地,

根本不管承租民眾的想法,只要有財團看上農民的土地,如果農民不滿就變給財團,讓農民相當不滿,因為農民大部分無力購買,卻眼睜睜看著過去祖先所承租的土地一下子就變成別人所有,真是情何以堪。

葉建宜表示,他與其他承租者皆屬弱勢的一群,而且這幾年公告地價不斷的調整,而且公告地價一平方公尺一千一百元,實在相當不合理,他希望公告地價能夠降下來,由於縣議會目前進行總質詢,他已要求楊朝偉等在議會上為他們主持公道,希望能把較高的公告地價降至民國九十五年的公告地價金額七百元,或至六百元較為合理,

而楊朝偉也表示會為他們發聲,要求地政審議委員會將公告地價的價格壓低,讓農民有能力承購,不要讓從日據時代即承作的土地轉眼之間成為別人所有。

圖說:屬農林公司所有的土地,但是一平方公尺的公告地價卻相差達四倍之多,農民十分不滿,要求公告地價能夠降低,讓從日據時代迄今的民眾有辦法承購,以免影響權益。
大溪新聞 記者陳威佑大溪報導

"同樣是毗鄰的土地,也同樣屬農林公司所有,地價差距可達五倍"

同樣是毗鄰的土地,也同樣屬農林公司所有,地價差距可達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