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過戶轉售 預售屋換約 依法呈報所得稅 最高罰稅額3倍

房屋未過戶轉售 預售屋換約 依法呈報所得稅 最高罰稅額3倍

房價高漲的今日,部分買方為省下過戶須繳納的契稅,採取未過戶先轉售的方式賺取差額,且不報稅;近期國稅局針對類似個案積極調查,以打擊房市投機客。

專家提醒,房屋未過戶即轉售所得,須依法呈報所得稅,否則除了要補繳稅額,還被處以罰鍰,最高為稅額3倍,得不償失。

房屋未過戶即轉售所得,須依法呈報所得稅

房屋未過戶即轉售所得,須依法呈報所得稅

買下1間成屋,過戶時須繳納契稅、印花稅、代書費等,其中以契稅所佔金額最龐大。舉例購入1間評定現值為500萬元的房屋,乘以6%的稅率,光是契稅就必須負擔30萬元。

強打房市投機客

如果房屋不久後就要轉售,有些人乾脆向賣方爭取過戶緩衝期,在這段期間積極尋找新的買方,賺取差額,並於過戶時直接填上新買方的名字。由於國稅局查不到這筆交易,原買方也索性不予申報,兼省契稅、所得稅。

中信房屋法務專員白宗益分析,以此舉進行投資、買賣,不但節省金錢,也節省了交易所花費的時間成本,然而出售「土地移轉登記請求權」所賺取的利潤,應申報綜合所得稅中的「其他所得」,否則一遭查獲,除須補稅,還會被處以最高稅額3倍的罰鍰。

確認手續費誰付

如果買的是預售屋,想要轉售他人,則可詢問建商意願採取「換約」動作,並留意換約期限及手續費用,一般來說,使用執照核發後就不能換約,換約的手續費一般為房屋總價的千分之1~5,這筆費用由誰負擔,也應討論清楚。

如透過房仲業者牽線換約,也得將「買1賣4」、「買2賣4」的仲介費用納入考量,精算成本。

信義房屋汐科店店長吳國雋表示,消費者一般會等到看見房屋雛型,才有意願購買已被買下的預售屋,此時原買方已負擔的訂金、簽約金、開工款、工程期款皆須由新買方現金交付,約佔房屋總價3~4成,買方須準備充足自備款。
蘋果日報 2010年11月13日

預售屋換約應注意事項

預售屋換約應注意事項

———————————————————————————————

預售屋投資風險高 換約支付先明說

台北市的預售屋均價每坪逼近八十萬元,已和新成屋相去不遠,但卻和一般認知有很大的不同。

房仲業者指出,過去一般認為預售屋消費者需負擔的風險較高,所以預售屋只有新成屋的八成價格,不過這波下來,北市預售屋目前價格早已跟新成屋平起平坐,甚至有些規劃為豪宅或者類豪宅的產品因為地段特殊性,預售屋開價較周遭新成屋高出不少。對於要投資預售屋的投資人要特別注意哪些事情呢?

預售屋斷頭與否,景氣為首要

以目前北市的預售案,不少成交價格都已超越新成屋成交價格,隱約代表相信房市未來仍呈現多頭的格局佔大多數。

但,若未來房市未來因為利率上揚,呈現下修的局勢,當房價跌幅超過當初簽約的價格,就會造成拋售,甚至工程延宕。通常,一個開發案建商手上會保留較特殊的產品,期待未來交屋時,房價順勢拉高,創造保留戶的高單位價值。

信義房屋建議投資人除了觀察市場買氣,也可同時參考利率與經濟指標,苗頭不對宜趁早出脫。

預售屋換約費誰支付 雙方寫清楚

台灣房屋發言人謝萬雄指出,民眾購買預售屋,最重要是要先了解建商是否允許交屋前換約,並言明換約費用由誰支付。每個物件換約交易時間點不同,如果有「客變」需求,必須注意客變期;

另外承受他人的預售案,也應注意是否已有變更,如格局、建材等,相關移轉費用由誰支付,也最好都白紙黑字寫清楚,省去日後爭議。
網路地產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