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報房貸利息3要件╱列舉自宅貸款利息扣除額 最高30萬 借新還舊可列報

列報房貸利息3要件╱列舉自宅貸款利息扣除額 最高30萬 借新還舊可列報

太保市陳小姐問:9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退稅金額為何與實際退稅金額不同?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陳小姐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係採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因當年度納稅人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均未在購屋地址辦竣戶籍登記,核與所得稅法規定不符未准予認列,致減少其應退稅金額。

該分局同時指出,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應符合以下條件,始可列報扣除:

(1)以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義登記為其所有;

(2)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

(3)取具向金融機構辦理房屋購置貸款所支付當年度利息單據正本。
【經濟日報╱ 台北訊】2010/11/10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適用資格檢圖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適用資格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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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申報 自宅貸款利息列舉扣除額 最高30萬

-綜所稅申報專題之7,5 月報稅季節將至,去年購屋且自住的民眾,如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貸款利息今年申報綜所稅時可列舉扣除,每年扣除最高為新台幣30萬元,但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

住商不動產表示,房子屬自住的房貸族,均可在報稅時採列舉扣除額,將房貸利息支出列為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特別扣除額,但房貸利息支出必須先扣除儲蓄利息所得,剩下的餘額才能申報。

房貸利息與房租報稅須知

房貸利息與房租報稅須知

舉例來說,去年度房貸利息支出30萬元,但另有儲蓄利息收入 3萬元,抵扣之後便只能申報扣除27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房貸利息扣除額的認定以「戶」為單位,除申報人本人或配偶或被扶養親屬中的其中一人必須設籍之外,如果一個申報戶有兩棟以上房子有房貸,只能申報一棟,當然是以申報房貸利息較高的那一棟較為划算。

如果是租屋族,房租也可列舉扣除。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王乃佳表示,租屋族可享有一年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只要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

扣抵房租的前提是,租屋必須是自住,而且若有申報購屋貸款利息抵扣,就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

以每月租金1萬2000元為例,一年房租支出為14 萬4000元,若採用列舉扣除額申報,房租支出的列舉上限為12萬元,超過標準扣除額的 7萬6000元,假設最後所得淨額適用最低的6%級距,可產生(12萬元- 7萬6000元)x 6% = 2640元的節稅效果。

如果是去年售屋者,也要記得申報財產所得。

王乃佳指出,最單純的情況是因為售屋產生所得,最簡單的申報方法,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的固定比率計算出售屋所得。

舉例來說,出售房屋位在台北市,房屋評定現值為100 萬元,依財政部公告出售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29%,在申報所得時就需填寫財產交易所得為29萬元。

但若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也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

也就是說,屋主當初購屋時,付出的相關稅費、仲介費和代書費等,以及購屋之後的裝修費用,加上購屋之前付出的利息,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都可以扣抵。
中央社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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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借新還舊 仍可列報利息支出

歸仁鄉黃先生來電詢問:今年年初因利率因素將房屋貸款由A銀行轉到B銀行,明年申報99年度綜合所得稅時,該利息支出可否列報為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房屋貸款以「借新還舊」方式(轉貸或換約)辦理,若可證明新借款與原購置自用住宅貸款有關,仍可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列報為購屋借款利息。

惟列報時,僅得就原始購屋貸款尚未償還額度內所支付之利息列報減除,而非列報新借款的全部利息支出。
【經濟日報╱台北訊】201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