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樓梯使用權 得標法拍屋進不了門/共用樓梯贏官司 有家仍難回

台北縣板橋一名謝姓男子,去年標下法拍屋2樓;但1樓屋主認為他沒有樓梯通行權,拒絕讓他通過,而現在法院判決他勝訴,終於能進入家門。

不過房子遭法拍的屋主堅稱,法院違法拍賣,樓梯也不屬於拍賣範圍,因此絕對不會讓得標者上樓,要抗爭到底。

堅稱法院是違法拍賣,拒絕開門點交,儘管得標的謝姓男子和書記官、鎖匠,已經打開門鎖要強行進入,屋主一家人還是擋在門後,和對方僵持。

就算現在被判決敗訴定讞,得讓出樓梯讓得標者上2樓,他們也要抗爭到底。

遭法拍屋主廖先生:「我們保護自家的財產,家園的利益,我們不可能開放給他過,而且我們誓死抗爭到底。」
TVBS黃子瑀  2010年10月06日

——————————————————————————————–

廖家人張貼白布條,內容指控法院枉法
廖家人張貼白布條,內容指控法院枉法(記者王定傳攝)

共用樓梯贏官司 有家仍難回 

兩家人及板橋地院為了樓梯通行權,就在熱鬧的市場上演攻城戰,找來2個鎖匠,仍然不得其門而入。

本報日前獨家報導,板橋市男子廖啟明積欠銀行債務,祖厝2、4樓被法拍,男子謝宗明買下2樓,但要到2樓,必須走1樓旁一道直通3樓的樓梯,而出入樓梯仍屬廖家人,謝不得其門而入,向板橋地方法院提告爭取通行權;

廖家不甘示弱,聲明異議,雙方纏訟一年半。

法官認為,以建物整體結構來看,2樓出入,無需進入各樓層內部,樓梯性質屬共用共有,依此判謝某勝訴確定。

法院人員開路 還是沒轍

謝父得知獲勝後立刻聲請點交,板院司法事務官昨天一大早帶著書記官等人、4位員警及1位開鎖師傅,一行人浩浩蕩蕩到廖家履勘,但廖家人也不是省油的燈,早就豎起抗議看板、張貼白布條,把樓梯鐵門拉下反鎖,等候院方人員大駕光臨。

9點半一到,雙方一觸即發,員警戒備全程錄影蒐證,雙方先進行溝通,破裂後,開鎖師傅立即開工,不過怎麼都打不開,10點15分,另一位開鎖師傅趕到現場,2人合力開鎖,仍不得要領。

原屋主不讓 聲稱已上訴

由於廖家位處熱鬧市場內,引起路過民眾圍觀、議論紛紛,有路人說,「不可能打得開啦,裡面一定有動手腳」,謝父原本同意法院人員破鐵門而入,但因擔心若來不及復原,房內遭竊會落人口實而作罷,後來謝父想到奇招,拿梯子破窗而入,只是現場沒梯,決定擇期再闖。

從未入過「家」門的謝父只能嘆口氣說「只好下次再來了」。

而廖家人依舊堅持,法院枉法裁判,不應將此房分開拍賣,且他們已向板院提出上訴到最高法院的「飛躍上訴」,不應在此時進行點交或履勘程序。
自由時報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