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不是萬靈丹╱興建社會住宅 別蹈漁民住宅覆轍

社會住宅不是萬靈丹╱興建社會住宅 別蹈漁民住宅覆轍

馬政府快速端出政策牛肉,第一批社會住宅最快明年釋出。不論是真要落實社會正義或出於選舉考量,關鍵是要讓民眾看得到用得到,同時要考慮到日後分配及管理的公平,繁榮均富不能只是華麗詞藻。

大台北區房價飆漲是十大民怨之首,營建署資料也顯示北市房價所得比高達十點八倍。

民眾十幾年不吃不喝才能在北市購屋,民怨豈能不沸騰?但一方面,央行祭出連串打房措施,仍壓制不了房價飆升;另一方面,打房過度恐傷及建商及現有住屋者,衝擊經濟發展,這是兩難抉擇。

政府決策需全盤思考。

從鴻海遷廠到國光石化,從大埔農地爭議直到中科事件,不僅招致社會抗爭,在野黨更順勢貼上重商輕民標籤,民怨不斷被撩撥。

貧富差距擴大其實不是這兩年形成,但人民相對剝奪感在選舉操作放大下,出現反政府情結卻不難想像。

郝龍斌在年輕族群支持度落後,就是一大警惕。

先前政院規畫在捷運林口線興建四千多戶平價住宅,孰料受到山坡地之限,興建戶數大幅縮水,還得另外覓地。

倘若當初有縝密的規畫,何致如此?

蔡英文、朱立倫相繼推出社會住宅政見,郝市府也要推動小帝寶等住宅計劃,顯見朝野都注意到年輕及弱勢的住屋問題必須解決。

然而,政策形成應有更周密計畫,像這樣趕在選舉時比賽推出興建藍圖,不僅給民眾缺乏誠懇的感覺,草率決策更可能造成日後推動的困難。

府院意識到社會住宅的重要,固然可喜但倉促推出,卻暴露過程的輕率。公義社會不能只是口號,空氣中的住宅也絕非選舉萬靈丹;平日多關心民情,何致今天需要臨陣磨槍?
【聯合報╱李明賢】20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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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 別蹈漁民住宅覆轍

興建社會住宅政策值得肯定,但在野黨轟此為選舉考量。依筆者見解,只要是好政策,別在乎是不是為了選舉,重要的是如何執行。

高雄縣政府曾於民國八十二興建四十八戶三層樓透天的漁民住宅,八十四年驗收完工,因房價下跌無人承購,期間漁民住宅亦遭小偷入侵破壞,只好於九十七年拆除。

想想,這四十八戶如果當初用來租售當學生宿舍或是災民暫棲之所,亦可解蚊子館甚至被拆的下場。

政策如果是好的,值得肯定,但執行力更為重要,別讓好的政策荒腔走板。

張國偉/社會工作者(台中市)

「祇租不售」是社會住宅的大前提,但為了讓一個集合式的社會住宅能正常運作,筆者認為社區應採住商混合,讓有商業機能的樓層來支撐純住宅的樓層,而提供給經濟弱勢者及須協助的獨居老人、身障者及有特殊際遇的家庭也祇是社區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以避免社區被標籤化。

如果以這種方式來興建與營運社會住宅,誰說小帝寶不宜呢?

當然要推社會住宅,首先要健全的是政府部門的行政組織,如果以現行僵化的政府組織來倡言社會住宅,筆者認為是天大的風險。
【聯合報╱何正品/公(投縣水里)】201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