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地價稅率優惠 年底限縮/地方依個案認定地價稅1%增至5.5%

停車場地價稅率優惠 年底限縮/地方依個案認定地價稅1%增至5.5%

地方政府依個案實務認定,地價稅由1%增至5.5%,為防堵建商藉低稅率停車場「養地」,財政部和交通部擬於11月底前調整相關解釋令或法規,只要地方政府認定私人土地供作停車場用地的意圖和動機不良,地價稅稅率將從1%大幅調升到5.5%,年底前可望生效。

遏止養地據北市稅捐處統計,目前北市享停車場地價稅減免案約300件,新解釋令出爐後,地方政府稅收每年估算約可增加7億元。

每年估增7億稅收

財部官員說,目前包括空地稅復徵、停車場地價稅優惠兩項政策解釋令,可望月底前完成修正地方政府最快可在年底前,取得「政策武器」,遏止不合理的財團或建商養地歪風。

目前地價稅採累進稅制,最高達千分之55(5.5%),惟依《停車場管理辦法》、《土地稅法》規定,私人土地若取得停車場許可證後,可享有地價稅千分之10(1%)優惠。

為防堵建商把私有大面積空地,利用閒置或坐等建造期間,先採取申請登記為「臨時停車場」而享低稅率,財委會上周決議,要求財部在半年內修法並清查。

財部次長張盛和昨說,空地用停車場形式養地,很難認定,加上原有獎勵成分,這並非法令問題,而是要地方政府個案實務認定。

他說,政府不採取修法,將在11月間和交部研究解套方式;至於空地稅停徵解釋令廢除案,則已去函內政部,跟平均地權條例連動,兩部會共同報行政院審查。

據了解,財部將採取新增解釋令,擴大地方政府的權限,由地方政府看申請停車場管理證的私人土地持有者,當初買地的動機、意圖,及後續用地計劃,確認是否要提供1%的低稅率優惠。

交通部官員則說,未來將授權地方政府審查停車場供給率為主,以北市為例,目前停車場供給率約2成,基於提高大眾運輸使用率,不再鼓勵核發停車場許可證,會建議地方政府審慎評估發放停車證。

本月底前完成修正

立委羅淑蕾昨說,原本給財政部的期限是半年內要調整,對兩部會積極修改相關政策,並可望在月底前看到成果,她樂觀其成。

羅淑蕾說,目前建商養地有4部曲在精華地找土地、申請建照期間就將空地改做停車場享有獎勵,無償做公家機關使用地價稅甚至全免、等待期享有容積移轉、養好地時間到再興建或賣出,這些都讓建商和投資客賺飽飽。

羅淑蕾說,若是永久當停車場的私人用地才該給獎勵,不是利用稅法灰色地帶,一般老百姓房子空著也要繳房屋稅,建商的地空著不繳稅太扯,最起碼停車場的地價稅優惠稅率取消,算是一種補償。

不過羅淑蕾也指出,地方政府炒地皮、官商勾結更嚴重,連房屋評定價格、公告現值都不敢調整,
【2010年11月01日/蘋果日報/陳瑩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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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稅/財部清查停車場養地

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表示,財政部和內政部已有共識檢討廢除停徵空地稅的解釋令,一旦復徵空地稅,以台北市、新北市的特定地區較可能開徵;但課徵與否是地方政府職權,財政部會尊重。

不過,為避免財團把閒置土地用來蓋停車場「養地」,財委會昨天通過決議,請財政部在半年內協調交通部等機關,修改相關法令;財政部也要在兩個月內,把台北市私有土地做為公共停車場的清冊送交財委會。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審查財政部明年度歲出預算,但朝野立委質詢焦點集中在復徵空地稅的議題。李述德表示,行政院在一九八五年曾函示停徵空地稅,

但今天的社會期待和時空背景不一樣,復徵空地稅牽涉內政部,兩部也有共識檢討修正;未來若復徵空地稅,做不做由地方政府決定,但必要時財政部會積極協調開徵。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抨擊,很多財團養地都以興建停車場的方式,不但規避地價稅,還可以養地。據她了解,有一家企業在台北市信義計畫區某塊土地,本來要繳七千多萬元的地價稅,但在申請建築執照前,先移作臨時停車場使用,是用千分之十的優惠稅率,結果只繳地價稅一千多萬元,兩年下來政府損失一億多元稅收。

另外,她說,有一家企業把閒置土地借給旁邊的政府機關使用,一年七百多萬元地價稅全免,政府三年損失二千一百多萬元,還幫助企業養地。

羅淑蕾說,光台北市的類似養地案例約有三百多件,北市府一年稅收損失超過十五億元,因此提案建請財政部在半年內協調相關單位修改法令。

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說,財政部和內政部已著手研擬恢復開徵「空地稅」,但空地稅是地方政府的課稅權,未來台北市與新北市的空地可能會被課空地稅。 記者屠惠剛/攝影

李述德強調,過去缺乏停車位,政府必須鼓勵民間興建停車場;但現在面臨房價高漲、財團養地的問題,如何取得平衡,相關單位正積極研究。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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