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問題車或屋 可要求銀行止付

買到問題車或屋 可要求銀行止付

民眾以後買到輻射鋼筋屋,海砂屋,兇殺屋,或瑕疵車款時,可要求銀行終止付款給建商或車商了。消保會今天通過「個人購車及購物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暨範本」,在應記載事項中增列撥款委託書約定,明訂買到瑕疵屋或瑕疵車輛時,買方可要求中止付款。

全案待金管會公告後儘速實施,目前尚無時間表。

在不得記載事項中也增列第11點,要求金融金購在辦理房屋放款或消費性放款時,若已取足額擔保時,就不得再要求要有保證人;除非因不足額擔保,需要再找一般保證人時,金融機構不得強制要求,一般保證人要簽署「拋棄先訴抗辯權申明書」。

消保官黃建隆表示,一般保證人若不小心簽署「拋棄先訴抗辯權申明書」,後果不堪設想。
壹蘋果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