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養地避稅 半年內修法 地價稅優惠砍

停車場養地避稅 半年內修法 地價稅優惠砍

財團藉低稅率停車場「養地」,財政部將展開大清查。立委昨(25)日並要求,針對坐收養地暴利遲未開發,且在養地期間利用停車場坐享低地價稅率之便的私有土地,半年內研議取消減免地價稅優惠的手段,遏阻養地歪風。

立委羅淑蕾昨天在審查財政部100年歲出預算時指出,財團養地必須祭出重典,財政部雖然已取消非做道路或公巷道的私有土地免稅優惠,但私有土地若做為停車場使用,還是可享很大租稅優惠。

羅淑蕾指出,這類閒置或坐等建造期間,採取申請登記為「臨時停車場」的私有大面積空地,北市就有300多個案件,其中提供政府、學校等使用者享受的地價稅免稅利益一年多達8億元,供做公眾使用的臨時停車場按1%低稅率課稅者,一年國庫減損的稅收也有7億餘元。

財政部長李述德同意要求稅捐機關即日起的二個月內,針對各自轄區內登記為臨時停車場用地的私有土地進行清查,並將查核結果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

不過,李述德認為,市區停車位一位難求,私有土地供做停車場使用,未必都是養地,如果取消停車場的優惠稅率,恐怕會「殃及無辜」。

財政部官員指出,將會配合立法院的要求,協調交通部針對已經核發建築執造的私有空地,不再核發停車場登記證,以避免其未開發期間仍能享有低地價稅優惠。

台北市稅捐處昨(25)日表示,財團企業以閒置土地供作公共停車場,規避應納的地價稅,造成北市稅收嚴重流失,已建議財政部儘快修訂稅法規定,台北市停車管理處應從嚴審核發放證照。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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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避稅還養地 半年內修法

立委質疑財團透過興建停車場養地避稅,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說,當然有必要處理。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也通過提案,要求財政部在半年內,協調相關單位修改法令處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審查財政部歲出預算。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表示,很多財團養地都透過興建停車場方式,不但規避地價稅,還可以養地,財政部應該深入瞭解。

羅淑蕾表示,根據她瞭解,有 1個企業本來要繳地價稅新台幣7000多萬元,但在申請建築執照中間,先移作臨時停車場使用,結果只繳稅1000多萬元,2 年下來政府損失上億元。

她表示,還有企業利用閒置未利用土地,借給政府機關使用,1年700多萬元稅收全免,政府 3年損失2000多萬元,還幫助企業養地。

李述德說,過去土地供公共使用是免稅,現在只限縮作為道路使用才能免稅,財政部已經積極檢討。

他說,政府功能很多,過去鼓勵民眾興建停車場,現在又要限制興建停車場,「政府也很難」。

羅淑蕾表示,很多財團養地嚴重,台北市財團養地約有300多件,99年9月底為止,企業將閒置土地提供政府使用,申請減免地價稅約有 8億元,另外,設置停車場適用特別稅率千分之10,政府稅收損失約 7億元,政府收不到空地稅,還幫忙養地。

李述德說,政府功能必須多元,過去缺乏停車位,政府必須鼓勵興建停車場,現在發生房價高漲問題,如何取得平衡,相關單位再來努力。

羅淑蕾追問,是否需要修法,避免財團利用停車場養地,賺取暴利與避稅。李述德說,當然有需要。

不過,李述德說,稅是下游問題,上游是土地行政管理與商業行政管理問題,再來才有稅的問題,必須一系列從上游到下游都處理,才能解決問題。
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5日

土地做停車場使用地價稅課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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