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打炒房「雙管」齊下╱查核 持有多棟、頻繁買賣、多次轉手

抑制不動產炒作風,財政部下令五區國稅局採取「管人+管地」雙管措施,對豪宅與短期頻繁交易的不動產展開查稅。

同一人一年內多次買賣不動產,或同一不動產一年內經多次轉賣,都將追查買賣資金流程,改按實價課徵交易利得稅。

這也是配合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表示,政府會針對短期買賣的不動產,坐享高額交易利得,但在無法課徵土地增值稅的稅制缺憾下,所採取的彌補措施。

五區國稅局已著手研擬查稅方案,並將分頭蒐集轄區內高價房屋與頻繁轉手的不動產,與不動產所有權人的買賣紀錄,必要時將回追五年稅款

財政部高層官員說,國稅局會挑選頻率、交易件數或價位較高的買賣案件優先查核,採取個案調查的方式進行,被挑中對象,一律都要調閱銀行資金往來的紀錄。

財政部長李述德昨(18)日在立法院答覆立委質詢時,也證實財政部要對買賣異常的成屋或預售屋展開查稅。

李述德說,若採取查稅手段,稅捐機關實際查獲的交易價格是多少,就按實際交易價格課稅。

高層官員說,國稅局將採取人、地「雙管」機制,名下持有多棟不動產的所得權人,如果在這波房地產價格高漲期間頻繁買進、賣出者或者同棟不動產同一年內多次轉手,稅捐機關即會針對買賣雙方實際交易價格調查,不接受賣方按照房屋評定現值從低計算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

李述德表示,財政部無法對「短期」或「多次」的查核標準下定義,只要稅捐機關認為有異常,即使只轉手一次,也有責任查核瞭解,何況是一次以上、多次轉手的案件。

擔心社會住宅被標籤化,財政部對於台北市政府規劃要在仁愛路空軍司令部現址與建社會住宅(小帝寶),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目前僅有換地規劃的意見交換,尚未形成大批興建社會住宅的共識。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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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一年內頻繁買賣 加重課稅

打炒房政策定調,將從投機炒作者先下手。

財政部將研議,要對短期(一年內)買賣頻繁的不動產加重課稅,並下令全國各地國稅局,針對轄區內的預售屋買賣加強選案,未完工即轉手者,土地將喪失免稅優惠,且全數要按實價課徵所得稅。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立法院表示,國內房地產價格上漲並非全面性,不宜以全面調高房屋及土地公告價格方式解決。

財政部高層官員也指出,房地產價格高漲若涉及炒作,才需要政府介入解決,包括短期內頻繁買賣的不動產,因公告現值一年調整一次,土地增值利益形同免徵,未來可以考慮透過加重課稅方式防堵。

官員說,不動產一年內頻繁移轉,不是常態,規避稅負的動機明顯,特別在漲價幅度較大的地區,可以要求地方政府對指定地區按月或按季調漲公告現值,公告現值調高,土增稅負自然會上升。

若地方政府來不及調整公告現值,稅法上也可考慮對頻繁買賣案件,以稅率加成方式課徵土地增值的暴利稅。

高層官員說,短期內多次買賣不動產的行為,財政部正研擬有效可行方式中。另外,國內預售屋受房地產熱潮影響,部分投資客在與建商簽訂預售契約後,未等預售屋完工即移轉所有權給第三人,財政部已下令國稅局展開嚴查。

財政部指出,預售屋未完工前移轉,若國稅局未進行查核,將完全無法掌握中間「過水」的投資客稅捐,以致鉅額售屋利益課不到。

財政部表示,鑑於預售屋並未完工,常理是不能移轉,但坊間既然已出現移轉買賣案例,國稅局一經查獲,應將視為是「權利」移轉,不是「不動產」買賣,

現行土地交易所得免稅,房屋按評定現值的一定比率課徵所得稅的規定,均不得適用,稅捐機關應按實際查得交易價格,對出售預售屋所有權者課徵所得稅。

據指出,由於預售屋買賣契約多數訂明,未完工前的所有權若出現移轉變更情形,原所有權人會被處以罰金,因此財政部指出,要掌握這類未完工前即出售的預售屋買賣案件,實務上並不困難。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不動產較易課稅慨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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