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 擬改一年多次上調

繼以課稅手段遏阻養地歪風後,財政部有意修法提高養房者的房屋稅負。現行房屋評定現值三年調整一次的做法,將比照內政部調整公告地價基期,授權地方政府每年多次調整的權限,藉此逐年拉近房價與房屋稅的距離。

目前全台900多萬棟房屋,房屋稅三年加稅一次的局面將會改觀,在房價高漲時期,有可能年年加稅。

包括台北市原本公告將要對豪宅課重稅在內,現行房屋稅條例限制地方政府每三年才能調整一次房屋評定現值,使得嚴重偏離市價水準的房屋稅稅基,出現追趕市價幅度受限的問題。

財政部打算鬆綁地方政府調整房屋評定現值的速度,勢必會使有殼族的房屋稅,將隨房價上升自然逐年上漲。

財政部已將土地稅法修正案納入明年稅制改革重點之一,高層官員表示,檢討房屋及地價稅原本就是賦改會的議題之一,財政部將會加速完成。在政策確定要檢討高所得、高財產與高消費的稅制缺失下,不動產的課徵稅基,勢必無法迴避調整。

房屋稅的課徵稅基為房屋評定現值,依據房屋稅條例規定,每三年由地方政府公告調整一次。包括台北市政府在內,99 年須重行評定全市的房屋評定現值並予公告,作為100年的房屋稅課稅基準,101年5月時據以繳稅。

台北市稅捐處指出,台北市房屋評定現值將會調高,特別是豪宅房屋的評定現值,至少會調高二到三倍。

財政部指出,構成房屋評定現值的主要根據房屋建造成本等標準單價,已近30年沒有調整。以台北市為例,12層樓鋼骨建築房屋,每平方公尺標準單價為5,590元,但實際工程造價是3萬2,900元,標準單價只有實際造價的六分之一,連帶拉低房屋稅負。

但稅基與市價間的差距,要藉由目前三年調整一次評定現值趕上市價,官員認為「恐怕有難度」。

因此在合理調整房屋評定現值前,財政部認為有必要縮短地方政府重新評定房屋現值的期間,擬修改房屋稅條例取消三年一調的限制,由地方自行決定調整次數,以縮短房屋稅須合理反映房價的政策時程。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