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縮空地免稅 效果同空地稅╱學者:效果有限 房仲:好地照養

限縮空地免稅 效果同空地稅╱學者:效果有限 房仲:好地照養

有關空地稅問題,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表示,財政部是依據土地稅務減免規則,將土地免稅的定義與面積縮減,但效果與空地稅是一樣的。李述德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質詢時,做上述表示。

賴士葆詢問有關富人稅、空地稅等問題時,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相關問題目前正由財政部積極規劃中,並由行政院副院長陳沖召集成立小組改善所得分配問題。

李述德說,有關高消費的、財產價值高的、所得高的部分,相關稅收是否要採取必要措施,其實目前稅制都已經有了,只是程度夠不夠,還在研議中。

李述德說,任何政策都要因應環境,要有好的時機、好的內容。

在空地稅部分,李述德說,財政部這次是依據土地稅務減免規則,在免稅土地的定義上限縮,有關無償提供道路部分還是免稅,但是比鄰的土地就不免稅,這不是空地稅,但是達到的效果是一樣的。

賴士葆追問,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促請銀行對空地抵押貸款訂定妥適規範後,要求公股行庫所屬分行加強落實對土地及建築融資的控管,必要時對於未照融資1年內興建的資金要收回。

李述德說,財政部所屬公股事業機構,對於受限對象、額度、貸款成數、利率都已經做必要規範,目的就是希望資金用到實體投資,不能夠有養地、圈地的不正常做法。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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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財團不痛不癢的空地稅

財政部有意開徵空地稅,但以目前的制度,空地稅對冷卻房地產到底有沒有效?

從學者的意見來看,似乎偏向保留。

財政部此政策立意良善,但有些制度沒修正前,恢復空地稅,恐怕不太能夠澆熄現在土地持有者或大型集團囤地現象。

空地稅過去曾經短暫實施但成效不彰,學者認為如果以公告地價課徵空地稅,結果就跟股票沒有課證所稅一樣,沒辦法對資本利得課到稅。

政策要做,就該做全套,要注意只有半套,可能收不到原預期的效果,而且可能再惹起買不起土地的小百姓的負面情緒。

玄奘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花敬群表示,空地的定義很複雜,台灣雖然不大但是城鄉差距很大,哪些地方該實施空地稅、哪些地方不需實施,實務上困難重重。

花敬群表示,目前土地相關稅制稅基太低,導致課稅結果荒謬,以一棟帝寶豪宅來說,房屋稅的課稅效果相當於一部7800CC的高級房車,顯示同樣是財產稅,但房屋稅嚴重被低估。

政府如果要課空地稅,學者的意見應該聽聽。

花敬群的建議是,首先要解決政府對財產價值認定嚴重低估的問題,國外土地相關課稅基礎是以市價來認定,但在稅率方面做調節,這樣政府可以掌握到財產的價值,然後根據政府預算或各種獎勵措施需求,以增減稅率的方式來調節。

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建議,不如改為買賣價差來課稅,這樣才能對資本利得課到稅。

不過,在制度未改變前,他對此政策較中性,因為要開徵空地稅難度很高,過去曾經短暫實施過,但結果並不成功。

莊孟翰認為,要開徵空地稅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包括如何課?期限多長?空地定義,面積大小等。

過去不成功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土地持有人在期限前趕建,或是技術犯規讓證照下不來,卡住進度等等,畸零地是否課空地稅也需要仔細評估,與其大費周章開徵空地稅,不如政府先活化國有公有土地。
【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曾桂香╱特稿】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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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業看財團:好地照養

財政部從嚴規範私有土地適用免稅的用途,使得閒置土地的稅負持有成本勢必增重。

房仲業者認為,地價稅課徵基礎是以與市價落差大的公告地價為主,因此政策的宣示意味大於實質效果,僅對預期心理層面有所影響,對於嚇阻建商財團囤地或養地的效果不大。

永慶房屋研展室協理黃增福分析,大部分的土地都有課徵土地稅,除了少數用做公園或道路,但由於地價稅的課徵,是以公告地價計算,與市價落差大,課稅金額較低,因此對於抑制建商養地的效果不大,宣示意味大於實質效果。

至於是否會把閒置土地的稅負轉嫁給買方,他認為,一切將取決於市場好壞。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台北市政府為了花博,大力推出市府綠化獎勵措施,只要建商在尚未動工的空地上做綠美化設施,時間長達一年半,最高就有10%的容積獎勵,促使建商紛紛用綠化空地以換取容積。

徐佳馨指出,對於具有增值潛力的土地,建商會寧願付地價稅,加上目前國內地價稅的開徵,仍是依據公告地價為基礎課稅,而公告地價與市價往往有很大落差,對建商影響並不大。

徐佳馨表示,一旦財政部開始從嚴規範私有土地適用免稅的用途,將會著手盤點建商旗下的土地,促使建商將手中不好的土地釋出,但對於未來有增值潛力的土地,建商會寧願付地價稅以養地。

徐佳馨表示,國內空地稅已有四分之一世紀未開徵,加上對空地稅的定義並不明確,財政部若要落實開徵空地稅,應先修改法規,並用比較高的標準來執行之。

她強調,一旦空地稅開徵,對於現金持有較不多的建商,恐會造成壓力。

為了抑制過熱的房市,繼央行升息,並要求銀行必須落實土地融資控管後,財政部也於上周通函全國稅捐機關,著手清查轄區內閒置未開發的私有地,自明年1月1日起將不再提供免稅優惠,須全數課徵地價稅,稅率自1%起,但若主張無償供公眾做為通行的道路土地,仍可享有免稅優惠。

財政部官員指出,這是賦改會所做出的決議,已於今年5月7 日修正通過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無償供公眾通行道路土地以外的私有土地」不屬於免徵地價稅範圍,應自明年1月1日起恢復徵收地價稅。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201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