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開徵空地稅 稅率1-5.5%/私有空地除供道路 不再提供免稅優惠

明年起開徵空地稅 稅率1-5.5%/私有空地除供道路 不再提供免稅優惠

繼央行、金管會聯手壓抑房價,財政部也加入打房行列,據了解,財政部明(2011)年起,將針對取得土地後,1年內沒有任何開發行動者,課徵空地地價稅,稅率自千分之10起跳。 

財政部對房市信用管制也動起來,據了解,將從地價稅、房屋稅兩大稅目著手,擬從交易頻率,與交易價差兩面向著手,來強化差別稅率,財政部長李述德透露,必要時,在某些情況下,將改以按市價課稅,取代現行的公告現值課稅。 

其中地價稅部分,財政部已通函全國稅捐機關,著手清查轄區內閒置的私有土地,過去享有免稅的土地,如果閒置未開發,除非私有土地用做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否則都不再擁有免稅特權。 

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原規定,供公共使用的私有土地可免徵地價稅。 

財政部考量,過去因沒有限制公共使用的範圍,導致私有土地藉做為廣場、綠地或簡易公園,即可享有免稅優惠,使相關優惠過去浮爛,也有助長財團養地之嫌。 

不僅不得免稅,財政部規劃,2011年起對於閒置空地將恢復徵收地價稅,地價稅是採累進課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10,所有權人的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按其倍數自千分之15至千分55累進課稅。 
鉅亨網提供 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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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空地除供道路明年起課地價稅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今天說,為落實賦改會決議,明年起私有土地閒置未開發,但供公眾無償使用者,除非做為道路或公共通行巷道,將不再提供免稅優惠,全數課徵地價稅。

媒體報導這項作法是課徵「空地稅」,張盛和說,空地稅是因為土地遲遲沒有營建,因而加倍課徵地價稅,和財政部修改土地稅減免規則沒有直接關係,修改這項規則也不是打房,是落實賦稅改革委員會決議。

張盛和中午接受訪問時表示,過去許多私有地無償供公共使用,財政部都予以免稅,但卻出現浮濫使用的現象,因此限縮為供公眾通行的道路用地或供土地公廟等土地使用免稅外,其他就不免稅。

他表示,這項作法是修改土地稅減免規則第 9條,也是賦改會的決議,希望達到擴大稅基效果。

張盛和說,課徵空地稅有另外含意,是希望建商土地趕快營建,如果建商遲遲不營建,政府可以徵2倍或3倍的地價稅,空地稅有處罰含意。

有關課徵空地稅,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週就有立委提案針對建商取得土地,1 年內沒有任何建築開發行動者,課徵「養地稅」,但官員認為,現行法規即有課徵所謂的「空地稅」規定,只是各縣市政府都沒有執行,再加上立委有不同意見,最後並未通過課徵「養地稅」。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