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造成房客財損 房東免賠,房客可請求家具電器換新

天災造成房客財損 房東免賠,房客可請求家具電器換新

919水災造成南部不少住家嚴重淹水,常態性淹水地區更飽受「逢雨必淹」的狀況,在外租屋的民眾,面對淹水造成的財物損失是否能求償房東?法務專家指出,天然災害為不可抗力因素,除非契約內有約定,否則房客的財損責任,無法歸咎於房東。

釐清責任

風災過後,租屋處門窗破損、滿地泥濘,讓修繕問題再度浮上檯面,永慶房仲集團總管處法務室經理吳宜學指出,除非房客可以舉證因房東未盡修繕責任,導致租屋物淹水,才能跟房東要求損害賠償不過一般房東提供的家具、電器等,則可以請求房東換新。

房東失修造成須修繕

由於天然造成淹水屬不可抗力因素,房東沒有賠償房客財物損失責任,吳宜學表示,據《民法》429條「租賃物的修繕,除非契約內另有約定,否則應由出租人負擔」,但若因房東長年失修造成屋內淹水,房客若能舉證,可請求房東進行修繕義務。

至於,租屋處淹水後,是否可向房東終止租約?

台灣租屋網行銷企劃部經理廖秀敏表示,在《民法》435條提到若是租屋處破爛不堪使用,才得以終止合約,或是能夠舉證因環境尚未整理完成,確實危害到身體健康,可依《民法》424條請求提前解約。

救助金須由屋主申請

廖秀敏指出,近年颱風造成不少地方嚴重淹水,政府有提出救助金發放的標準,例如室內積水逾50公分者,有發放金額不等的救助金,或是受災戶可以減稅等措施,並且記得及時將淹水情況拍照存證。

雖然淹水不是房東的責任,但是仍須盡修繕義務,災後的清潔與修繕,房客皆可向房東請求協助,救助金則須經由屋主申請,廖秀敏也提醒,若是室內漏水等需要修繕的情形,可提早告知房東,一同維繫租屋品質。
蘋果日報 【蔡佩蓉╱台北報導】2010年10月09日

租屋處淹水,責任歸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