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國有土地 財部將全面清查/主動歸還 擬減收使用補償金

占用國有土地 財部將全面清查/主動歸還 擬減收使用補償金

台灣國有土地達142萬筆,面積22萬多公頃,由於管理人力缺乏,因此多被私人占用。財政部決定施展鐵腕,將花5年的時間全力清查,並且鎖定高價值、大面積,以及涉及國土保安的山坡地占用案件,協調各部會以公權力強制清除,必要時也會提出訴訟。

國產局統計,被私人占用土地價值最高的前5名,前3名在桃園,公告現值達新台幣4億到6億元不等,彰化縣和基隆市則是各一筆。至於面積最大的則是位於屏東縣,達53公頃,花蓮縣29公頃被當成野放式養牛場,基隆市一筆26公頃的土地,則是被拿來種植相思樹。

國有土地遭私人占用,財政部表示,主要是土地分散在全台各地,且夾雜在私有土地之間,地界不明,民眾也不知占用是非法,因此才需主管機關以公權力取締查處。國產局局長張佩智說:『(原音)有24萬筆我們將全面清查。我們預計花5年的時間清查,看實際的狀況。

另外我們擇定所謂的面積最大的50個案,價值最高的50個案,全面提出訴訟。』

此外國產局也指出,從1995年(民國84年)開始致力回收被占用的土地,至今已收回32萬筆土地,面積達5萬多公頃,收取使用補償金新台幣117億元,被占用土地面積比例,也從1999年(民國88年)的36%降至今年7月的14%。
中央廣播電台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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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國有地主動歸還 擬減收使用補償金

國有地占用問題嚴重,監察院在一個月內兩度提出糾正,財政部上週五開會討論處理方案,預計本週提報行政院核定。

據了解,該方案訂出每年清理十%占用案件的目標,為了提升清理效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研議,若占用人於政府提起訴訟前還地,考慮減收使用補償金,減收標準還要進一步研議。

國產局經管國有地約一四二萬筆、面積二十二萬公頃,其中三十三萬筆、面積三萬多公頃遭占用,有九萬多筆已收取使用補償金,還有二十四萬筆、二.五萬公頃,因占用人不明而難以處理。

財政部上週五邀集相關單位及地方政府開會,討論「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處理方案」,訂出每年清理十%占用案件的目標,將先處理高價值及大面積土地,已鎖定價值最高及面積最大前五十名,將於今年底前完成清理;目前遭占用國有地中,公告現值最高達六.一三億元,面積最大五十三.三四公頃,超過兩個大安森林公園。

根據規定,國有地遭占用,可追討使用補償金,並以申報地價年息五%計算,為了鼓勵占用人還地,國產局研議減收使用補償金方式,減收標準可能採取「累退方式」。

舉例而言,接獲通知十五天內還地者,減收比率最高;接獲通知三十天內還地者,減收比率次之;政府尚未提起訴訟前還地者,減收比率較低。

另,國產局原希望與地方政府合作,擬編列預算,以地方出力、中央出錢的方式,加強拆除國有地上的違建,但行政院主計處認為,違建拆除、墳墓遷葬等,本來就有其主管機關,國產局不宜再另編預算。

據了解,對於配合拆除國有地違建,地方政府意願也不高,在上週五的會議中,只有新竹縣、台南縣市等表達配合意願,八成地方政府直言沒有餘力。國產局官員表示,對願意配合的地方政府,將訂定一套獎勵機制
自由時報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