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成大兼任建築系教授林憲德指出「目前被大量使用的省電燈泡其實並不省電」一事,能源局表示,政府推動的「白熾燈汰換計畫」係宣導將白熾燈汰換為省電燈泡或其他高效率燈具,並非將日光燈(T9、T8或T5燈管)汰換為省電燈泡,有關報載將日光燈管換成省電燈泡之主張實屬誤解。
能源局指出,國內白熾燈的銷售量每年約有2,218萬顆,年用電量約10.8億度,為推動照明節能及創造優質生活的光環境,該局擬定「換盞燈 愛地球-585白熾燈汰換計畫」,預期以5年時間,逐步推動國內白熾燈汰換為省電燈泡或其他高效率燈具。
從資料顯示,國內照明用電約占全國總用電量的12%,未來若全面採用具高度節能潛力之高效率(如省電燈泡、T5螢光燈管、複金屬燈、LED等)照明,節能潛力可達30~80%間。同時,能源局為推廣高效率照明產品應用,已將照明相關產品納入節能標章產品認證範圍,並自今(97)年啟動全面照明改造,由白熾燈汰換做起,規劃系列提升照明效率應用示範計畫與宣導活動。
能源局特別指出,白熾燈平均使用壽命(約500~1000小時)約只有省電燈泡(約3000~6000小時)的1/3至1/6,而同樣照度的白熾燈比省電燈泡耗電5倍以上,因此汰換白熾燈不僅可響應減碳愛地球的行動,也可省下了可觀的電費。
例如以住家或花卉農場常用的100W白熾燈替換為20W的省電燈泡,節約用電達80%,一年可節省248元的電費;若是一般在攤商常見的250W的白熾燈替換成55W的省電燈泡,節約用電達78%,一年可節省1,410元電費。
因此,以省電燈泡汰換白熾燈泡,將可同時達到省電又省錢的效果。
能源局進一步表示,省電燈泡因其接頭與白熾燈泡相同,且發光效率及壽命均高於白熾燈泡,因此在變動最少的情況下,可用省電燈泡替代白熾燈泡。
但對已裝設日光燈之場所,從發光效率的觀點來看,一般40W型日光燈的發光效率至少為70lm/W以上,三波長燈管之效率更可達85lm/W以上,而省電燈泡依不同瓦數其發光效率約40~65lm/W之間,因此從節約能源觀點,不應將日光燈管汰換為省電燈泡。
基於每一場所對照明環境需求並不完全相同,因此各場所選擇之照明燈具種類也因需求而有不同考量,能源局建議,在進行室內照明設計時,應配合設計需求選用高效率燈具,並可依據國家標準「CNS 12112 照度標準」所列之照度需求進行合理設計,以達照明節能的目的。
能源局最後表示,透過推動全面性節能減碳運動,盼凝聚全民共識,大家一起換盞燈愛地球,讓台灣與世界同步保護地球。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經濟部 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