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兼營他業 按一般稅率課地價稅/加油站地價稅之適用範圍

加油站兼營他業 按一般稅率課地價稅/加油站地價稅之適用範圍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加油站用地,除供加油站本業直接使用及兼營車用液化石油氣部分,得依土地稅法規定按千分之十稅率計徵地價稅外,

其依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二十六條規定所設置汽機車簡易保養設施、洗車設施、簡易排檢測服務設施、銷售汽機車用品設施、自動販賣機及兼營便利商店、停車場、代辦汽車定期檢驗、經銷公益彩券使用部分,應按一般稅率計徵地價稅。

該處籲請納稅義務人注意,如您持有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加油站用地,應檢附證明文件,於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即九月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請核定,當年度地價稅才可以適用千分之十稅率課徵。
台灣新生報  【記者陳秋香/高雄報導】 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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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兼營洗車保養 按一般稅率課地價稅

加油站業者要注意,財政部日前下令各稅捐處,對於加油站兼營與本業無關的業務所使用的土地,如原來按千分之十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應改按千分之十至五十五的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

近年來由於經濟不景氣,加油站為了拼業績,除了以贈品來吸引顧客外,更將經營觸角延伸至汽機車簡易保養、洗車、簡易排污檢測服務、銷售汽機車用品、自動販賣機、便利商店、停車場、代辦汽機車定期檢驗、經銷公益彩券等業務,

財政部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下令各稅捐處,加油站用地除供加油及液化石油氣部分,可依土地稅法規定按千分之十特別稅率計徵地價稅外,其餘兼營業務使用的土地,應付按一般用地稅率計徵地價稅。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一般的汽車保養場、洗車業、汽機車用品店、便利商店、公益彩券經銷商等,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如加油站兼營相同業務所使用之土地可隨著加油站一併按千分之十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將造成相同行業適用不同稅率課徵地價稅的不公平現象。

該處已請所屬十三個分處加強查核,如發現加油站有兼營與加油無關業務的情形者,將立即改課,以一般用地稅率課徵,以維護租稅公平。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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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加油站用地,其地價稅稅率之適用範圍

本處表示,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加油站用地,除供加油站本業直接使用及兼營車用液化石油氣部分,得依土地稅法規定按千分之10稅率計徵地價稅外,其依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26條規定所設置汽機車簡易保養設施、洗車設施、簡易排汚檢測服務設施、銷售汽機車用品設施、自動販賣機及兼營便利商店、停車場、代辦汽車定期檢驗、經銷公益彩券使用部分,應按一般稅率計徵地價稅。

本處籲請納稅義務人注意,如您持有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加油站用地,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有關文件及使用計畫書圖或組織設立章程或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核定,當年度地價稅才可以適用千分之10稅率課徵;如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適用。

本處提醒納稅人,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加油站用地,如嗣後變更使用,致適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應依土地稅法第41條第2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於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未於期限內申報者,如經稅捐機關查獲,除依土地稅法第54條規定,追補應納稅款外,還會處短匿稅額3倍之罰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201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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