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都更 中繼住宅五百戶/市府提供中繼住宅協助更新住戶安置

因應都更 中繼住宅五百戶/市府提供中繼住宅協助更新住戶安置

台北市政府推動「老舊公寓更新專案」,都更期間對於弱勢家戶妥適協助安置是重要課題。北市都市更新處今天說,到民國101年1月,北市中繼國宅可達509戶,有助於都更案推動。

北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為協助自組更新團體辦理更新重建,或遭受災損建物亟需更新者,解決在更新期間的弱勢住戶拆遷安置問題,以利都市更新的推動,自民國94年起開始設置中繼住宅。

由於中繼住宅主要是供配合都市更新、輻射屋拆遷的民眾安置之用,無法讓民眾長期進駐,多半採短期出租「一年一簽」,最多簽2年。

目前中繼住宅數量,包括位於南港重陽路、室內建坪25坪的基三中繼國宅有306戶,位於延平北路6段的永平中繼國宅88戶,合計394戶;配租方式優先控留83戶,提供已確定更新期程的「捷運圓山站西側」及「吳興街二期整建住宅」安置使用。

都更處官員說,由於更新案件協調困難耗時,安置時程較難估計掌握,為避免住宅資源大量閒置,在更新安置空檔期間,將空餘住宅出租給市民短期居住使用,稍解市民居住需求。

另外,大同區承德路3段,原大龍峒公車調度站基地規劃興建115戶中繼住宅(其中3房型80戶、單身型30戶、店鋪5戶),預計101年1月可進住使用;屆時共提供509戶中繼住宅供調度使用,對於推動整建住宅或災損建物更新有一定效益。

都更處官員說,已控留的中繼國宅為提高運用效率,在提供更新戶安置前,除短期出租外,將視更新案件推動安置需求,以及市有土地儲備情形,逐步增加中繼住宅存量。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0日

———————————————————————

市府提供中繼住宅協助都市更新期間住戶安置所需

聯絡人:陳柏延幫工程司 23215696-3013

市府提供中繼住宅協助都市更新期間住戶安置所需

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已明定都市更新計畫實施者應表明更新期間住戶之拆遷安置計畫並執行之,惟對於自組更新團體辦理更新重建、早期整建住宅基地或遭受災損建物亟需更新者,更新期間對於弱勢家戶之妥適協助安置亦是關鍵課題。

為此,目前中繼住宅數量,計有基三中繼國宅306戶及永平中繼國宅88戶,合計394戶,配租方式優先控留83戶,供已確定更新期程之「捷運圓山站西側」及「吳興街二期整建住宅」安置使用。

但因更新案件協調困難耗時,安置時程較難估計掌握,為避免住宅資源大量閒置,在更新安置空檔期間,將空餘住宅出租予市民短期居住使用,以稍解市民之居住需求,

另承德路三段原大龍峒公車調度站基地規劃興建115戶中繼住宅使用,預計101年1月可提供進住使用,屆時共計約500戶中繼住宅供調度使用,協助處理較弱勢所有權人於更新期間之居住問題,對於推動整建住宅或災損建物之更新,當有一定之輔助效益。

已控留中繼國宅為提高運用效率,於提供更新戶安置前依「臺北市政府運用出租國宅做為中繼國宅處理原則」-「臺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作業規定」辦理短期出租外,

來將視更新案件推動之安置需求及市有土地儲備之情形,逐步增加中繼住宅之存量;另考量都市更新期程及進度各異,本府後續仍將逐年檢討協助弱勢家戶向民間租用合適房屋居住之方向辦理。
新聞稿  發布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發布日期:201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