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格地價稅漲 中市議員爭緩衝期

升格地價稅漲 中市議員爭緩衝期

台中縣市年底合併升格,地價稅將調漲,台中市議員洪嘉鴻等人今天到市府大門口陳情,要求財政部在合併後前 3年先按現行規定計稅,再修法訂定合理的地價稅計價標準。

中市議員洪嘉鴻、黃馨慧、唐國泰及市議員參選人朱暖英等人,下午在市府大門口高舉「要升格不要漲價」的海報,要求市府向財政部反映,補救升格後造成市民地價稅負擔增加的問題。

洪嘉鴻表示,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的基本稅率是土地所有權人地價總額的千分之10,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則逐級課徵千分之15、千分之25、千分之35到千分之55的地價稅。

黃馨慧指出,地價稅的計稅基準在累進起點地價,起點訂得愈低,納稅義務人愈容易超過門檻,增加稅賦負擔。在未合併之前,台中縣的累進起點地價為新台幣109萬元,而台中市則為 284萬元,合併後,修訂為161萬元,對台中縣民眾有利,但台中市民將增加稅賦。

唐國泰表示,升格後,台中市有7349戶土地所有權人將從千分之10的稅率升級為千分之15,共增加 2億2800多萬元的地價,平均每戶增加600元的稅額。

洪嘉鴻說,雖然台中縣因累進起點提高而減少稅額,但總共才減少約 1億200多萬元的稅額,如果在2個縣市都有土地的納稅義務人,2張稅單合而為1,還是不划算。

洪嘉鴻等人要求市府向中央反映民情,他們說,希望財政部先維持合併前的稅率,爭取 3年的緩衝期,再研議公平合理的稅率,修法訂定新的累進起點。

市府則表示,已向財政部反映,台中市公告地價最近才公告,財政部傾向等新的公告地價公布後才訂定新的稅率;合併後,明年的地價稅還是依縣市各別開單。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