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園地(三) 綜合所得稅節稅手冊

稅務園地(三) 綜合所得稅節稅手冊

綜合所得稅節稅手冊,農地被濫倒廢棄物或供農業以外用途應課徵地價稅,臺東縣稅務局表示,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及依都市計劃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土地,限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徵收田賦(目前停徵)。

上開土地課徵田賦之要件,必須為農業使用或未使用,不能有供農業以外之其他用途。換言之,農地於變更其他用途期間,自無課徵田賦之適用。

因此,農地如被濫倒廢棄物、採取或堆置土石、放置貨櫃、提供停車、墳場或經營民宿、咖啡屋、球場或供營業設施使用及建築與農業經營無關之設施等,已屬變更非農業使用,應改課地價稅。

查詢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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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月23日以後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始可按10﹪稅率核課。

遺產及贈與稅法於98年1月23日已修正生效,稅率從原本10級、最高50%,降為單一10%的低稅率,遺產稅免稅額調高至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調高至220萬元。

遺產稅調降稅率後,因搭配免稅額調高至1,200萬元,原本適用11%以下稅率者,均享有免稅;又四口之家(夫妻及二名子女)夫或妻死亡時,其遺產總額若不超過1,846萬元者,均無需繳納遺產稅。

另因贈與稅之免稅額調高至220萬元,則生前移轉現金或存款予子女之金額提高,遺產稅有稅案件將大幅減少。

該局邇來接獲民眾詢問,以為新修正的遺產及贈與稅法,有關調降稅率及提高免稅額部分,於98年1月23日之前死亡或贈與之未確定案件,亦可適用,實屬誤解。

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條文並無追溯適用條款,故98年1月23日以前之案件並仍需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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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常見申報錯誤類型

茲將往年度營利事業申報經常發生的錯誤情形彙整如下,提供營利事業參考:

一、漏報營業收入、利息收入、海關退稅收入及受領補助收入

二、交際費、職工福利、捐贈、自用小客車折舊費用超過所得稅法規定限額, 未自行調整。

三、未將已實現之預收款或應收未開立發票金額轉列收入。

四、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期初餘額與上年度期末餘額不符,致短、溢分配股東可扣抵稅款(營利事業於辦理申報時,若已接獲上年度稽徵機關核定通知書,則期初餘額應調整與上年度經核定之期末餘額相等)。

五、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誤計入補繳之超額分配稅款,致發生重複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情形。

六、未分配盈餘申報未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為計算基準

 該分局呼籲營利事業應確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並注意上揭常發生之錯誤,以免遭補稅及處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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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營利為目的購屋再銷售之課稅規定

自97年1月1日起,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或標購法拍屋再銷售者,若有固定營業場所,或具備「營業牌號」,或經查有僱用員工協助處理售屋事宜,或經查核足以構成以營利為目的之營業人,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如有任何稅務上的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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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間不論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但單一繼承人以本身固有之財產先行墊繳遺產稅,未向他繼承人求償者,視同贈與

視同贈與我國遺產稅係採總遺產稅制,就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財產課徵之,繼承人應於繳納遺產稅後,再就稅後遺產淨額協議分割,且此項分割依財政部67年8月8日台財稅第35311號函釋規定,繼承人間不論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

如有個別繼承人以其本身固有之財產先行墊繳遺產稅者,則應就遺產扣除該筆墊繳稅款後再分割,或由其他繼承人另行償還,始有上開函釋之適用。

否則個別繼承人如因繼承而減少財產,顯係免除其他繼承人應就遺產償還之義務,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核課贈與稅。

如有任何稅務上的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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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給付之租金、利息等屬不得扣抵

【虎尾訊】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營業人以融資租賃方式租用乘人小汽車,給付租賃業之租金、利息、手續費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營業人應自行檢視如有實質為融資租賃方式租用乘人小客車之進項憑證而已申報扣抵,請儘速依規定自動補報補繳,以免受罰。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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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無償供公共使用的土地如何課徵地價稅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全免。

但其屬建照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

私設巷道如未經土地所有權人表示願無償提供使用,因無資料可稽,仍應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核定再憑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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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所得稅分屬不同稽徵單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五月份是房屋稅開徵及所得稅申報的月份,很多民眾還分不清房屋稅屬稅捐處業務,所得稅屬國稅局業務,因此,經常跑錯地方及打錯電話,浪費了寶貴時間,稅捐處特別提出說明。

該處指出,我國現行的租稅結構,是依照憲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區分為:國稅(中央稅)及直轄市、縣(市)稅(地方稅)二級。

國稅由國稅局負責徵收,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營業稅、菸酒稅;地方稅由稅捐處負責徵收,包括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娛樂稅、田賦(目前停徵)。

稅捐處提醒民眾辦稅時先分清楚稅目,不要跑錯地方。
台灣新生報 【記者陳秋香/高雄報導】 201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