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計價 建物與陽台一樣貴? 吳揆:再溝通

分開計價 建物與陽台一樣貴? 吳揆:再溝通

5月1日起預售屋契約主建物與公設依規定應分開計價,但外傳多數建商傾向採「均一價」。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說內政部、公平會將再與業者溝通,若協調未果,會貫徹法令。

內政部去年修改相關規定,從今年5月1日起,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分別列明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雨遮)及共有部分(樓梯、走廊)面積及售價。不過,聯合報報導,多數建商仍傾向主建物與附屬建物「均一價」。

吳敦義上午接受電視台專訪,會前受訪表示,他所接觸的各個團體、民眾,對於有些公設比例認為合理,例如電梯、樓梯間、防火設施、公共使用空間,這些會登記在所有權狀、面積的範圍。

不過,他說,對於凸出的陽台和雨遮,花費成本很少,幾乎不占容積率,沒有附著在土地上,應有不同計價方式。

吳敦義說,部分建案的陽台所占面積比例不多,但有些就多出好幾個百分點。政府不會聽一面之詞,會再溝通、協調,希望做生意要公道、合理,大家就容易接受。內政部、公平會再與業者溝通,表達全民聲音

若內政部與建商協調不成,吳敦義說,內政部、公平會和消保會將就所有法律,包括消費者權益、公平交易法理基礎,以及建築法、銷售等各項法規著手處理

吳敦義表示,政府一方面確保消費者權益,一方面也要注重貫徹法律。政府會去聽建商和業者看法,但也要尋找最合乎法律與公平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此外,內政部長江宜樺下午將邀集相關單位針對 5月1 日起上路的新制開會研商,會後將召開記者會說明內政部立場。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4/18